林如敏
继前不久网上曝光六百明星电话号码之后,近日娱乐圈又爆出了数十明星身份证照片被摆上网事件。明星的隐私话题,再一次震荡公众的耳膜。
我们该怎样对待明星的隐私?就常态而言,中国传媒大学学者王刚将在本版的相关文
字里给我们提供较为详尽的解答。我之所以说常态,是因为以我多年从事娱乐新闻的些许经验,以为还存在着一个与常态相对应的非常态。
所谓常态,是指大多数明星,如同大多数常人一样,总是不愿自己的隐私被曝光的,就像大街上的芸芸众生,他们可以露肩露腿露胳膊,却少有人会故意露出自己的底裤,尽管也许那是非常斑斓的色彩。呼吁媒体不要侵犯明星的隐私,所面对的对象是那些真正视自己的隐私为隐私的正常的大多数。我们愿意相信电话号码被曝光、身份证照片被摆上网之后,那些相关明星的义愤填膺是一种真诚的表情。
然而,情况并不往往如此。对一些明星来说,同样的问题将产生复杂的逆转。比如像白灵这个所谓的华裔国际女星。她把所参加的公开活动,都当成张扬的真人秀,每每衣不蔽体,和广大媒体赤裸相见,就普通人看来,拍摄到她的那一些部位,已经是隐私到了极致,把它拿来登在媒体上,从“常态”意义上而言,当属侵犯了人家的隐私权。但问题是这些照片并非偷拍,白灵还犹恐春色不够盎然,一个劲地表明她体内有很多个小精灵在乱窜,恨不能罗裳除尽、赤膊上阵。像这样自动自觉地“露私”,有些媒体如获至宝,以为发了一笔新闻横财,则一不小心又入其罟中矣———哪天她突然不爽了,或者是外分泌发生了改变,有了立牌坊的需要,随时可能倒打一耙,控诉你侵犯了她的隐私权。当然不一定是白灵,但类似的前车之鉴着实俯拾皆是。比如前些时候网络上那一只扰攘一时的流脓燕,不就是先把自己的裸照登在网络上公示天下,眼看风向不对之后,转而就声色俱厉地指责媒体侵犯了她的隐私权么?还有那个因拍裸体写真而出名的舞蹈艺员,脱了一次,又脱一次,完了之后反而指责媒体对她横加迫害。
对于绝大多数希望维护隐私的明星,媒体应该给予必要的维护;对于时而要隐私时而要卖私的明星,媒体怎么办?其实也并不复杂———坚守自己的价值判断就是了。面对那些一心要卖私的明星,媒体应该有拒绝的理性。就像黄磊前些时候在台湾出席《康熙来了》节目被要求做恶俗表演时,就很“没风度”地坚拒和小S一起“犯贱”———在我们看来,他的“没风度”恰恰是最优雅的风度。所以,当明星祭出卖私的倚天剑,媒体大可以亮出拒绝的屠龙刀———除了即时的防守之外,还免却了日后被暗算的可能。
说到底,怎么对待明星隐私,结论并不复杂———和公众兴趣保持必要的距离,不逾越社会公共道德尺度,如此,则无论面对的明星个体是如何的千奇百怪,都可以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也无愧于媒体应尽的道义责任。
(侯颖/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