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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圈从来不乏深喉,但娱记好像总不及格。
小农女
温总理亲自签署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即将在9月实施,其中“假唱将吊销执照”一条最受媒体关注。乍一看,这一刀确实挺猛,那些衣着光鲜站在台上张张嘴对口型就轻易拿走数万数十万出场费的所谓歌星们,在新条例的管制下将无以遁形。嘿嘿,不能假唱了,孔雀的屁股要露出来了。
不过,再细读一下新条例,感觉有点儿玄。这真的是老崔“真唱运动”旗帜下挥舞出的蛋吗?所谓的假唱真的就能被斩草除根吗?新条例最终革的又是谁的“命”?
咱不说别的,首先问一句,今年的春节联欢晚会能假唱吗?答案是:能。为什么?因为不能假唱的前提是“参加营业性演出”,而春节联欢晚会不是营业性活动,它不公开卖票,歌手们也只收一点儿车马费,所以,不属于新条例的管制范围。可是,我们别忘了,每年观众意见最大、争议最多的假唱问题恰恰就集中在“春晚”上。如果新条例连“春晚”的假唱风都杀不了,那岂不是纸老虎一只?
有意思的是,昨天新条例一出,不少人的第一反应是:“演员也有营业执照的吗?”这一点,我也是头次听说。刀郎有营业执照吗?演出商请他出场时,有要求看过他的执照吗?呵呵,请原谅小农女的孤陋寡闻,在这之前,我只知道他很有名,出场费30万还是友情价,演出商愁的是他有没有档期,而不是有没有执照。
你有营业执照吗?能拿给我看看吗?如果哪个记者这样采访歌星的话,那大家一定会认定他是傻X。所以,就歌星或演员来说,有没有营业执照其实是件无足挂齿的事,他们担心得更多的是出外是不是坐头等舱睡五星级、出场费能不能如数收到。至于新条例,唉,只要不撞在枪口上,过了这阵风,该怎样就怎样呗,聪明的中国人对条例、规定之类的东东从来都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
那么谁会对新条例紧张呢?从形势上看,最可能成为标靶的就是演出单位和文艺团体了。文艺团体还好些,只要对旗下的艺人加强管教,强调强调纪律,应该不会成为炮灰。而演出商们就危险了,他们对歌手、演员几乎没什么约束力,如果千请万请才请来的一位当红歌手在上台前突然说自己嗓子不舒服,那演出商该怎么办呢?别以为这样的事不经常,歌手们几大城市飞着赶场,晚上还要熬夜泡吧,烟酒从来不离手,身体不舒服可是常事。所以,各位演出商要多加小心啊。
据我所知,“假唱”纯属中国特色。在国外,是不存在“假唱”一说的,不管是营业或非营业性演出,都不允许假唱。按老外的解释,一位歌星有了今天的地位和成绩,那都是观众们捧场给的,你获得的已经很多很多了,如果还要对口型来欺骗观众,那就是欺骗上帝。
如果说要完全遏制假唱,光凭一两个新条例大概是杯水车薪,这需要行业的自律和个人的反省。我曾经看过病得直不起腰的德德玛,断然拒绝演出商假唱的建议,宁愿让人搀着走上了台;也曾听过一出道时跑音跑到外婆家的容祖儿诚恳地说:“如果我现在不真唱,那我可能永远都没有勇气真唱了。”她们都值得观众尊敬,不仅仅因为她们坚持真唱,而是因为她们尊重音乐、尊重观众,也尊重自己。
(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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