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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出市场:困扰与出路

http://ent.sina.com.cn 2005年07月23日21:09 今晚报

  针对目前国内演出市场存在的演出质量低、票价过高、虚假广告、安全隐患等问题,国务院日前出台了新修订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新条例从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出发,多角度、全方位地对国内演出市场进行重新规范。新条例出台后,不仅老百姓拍手称快,许多业内人士也认为新条例是演出市场良性发展的重要保证。

  票价有望降低

  对普通老百姓来说,一场演出最关心的就是票价问题。目前演出市场中的许多高额票价与消费者的实际消费能力极为不符,动辄上千元的价格让工薪阶层望而却步。新条例的出台,将有望缓解这一状况。新条例规定,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个体演员、个体演出经纪人从事演出活动,可以直接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无需履行前置审批手续,并且允许个体演员独立从事演出活动,允许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在本单位经营的场所内举办组台演出。

  对于这一政策的出台,一些大的演出商都表现出积极的态度,北京时代新纪元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总裁陈纪新表示,对于演出商影响最大的,莫过于新条例取消了原条例中有关非法人的文艺表演团体、演出经纪机构和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不得成为演出经营主体的规定。各方的参与使得演出市场逐步开放,老百姓有了更多的选择,逼迫所有演出商拿出最好的节目去吸引消费者。在竞争的过程中,演出商逐渐建立品牌意识,诚信变得越来越重要,从而也带动了票价市场的规范化进程,这是一个良性循环。

  新条例还取消了原条例有关涉外和港澳台营业性演出只能由承担涉外演出业务的经纪机构承办的规定,允许文艺表演团体邀请境外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本团体的演出。如此一来,不少靠倒卖此类批文赚钱的演出公司的不劳而获之路将就此中断。新条例放宽市场准入条件,打破制度造成的“垄断”,鼓励市场竞争;而索要赠票、公款追星在新条例中也被严格禁止,这些举措使得平抑票价成为可能。新条例的出台降低了演出市场的准入门槛,从而间接降低了明星演出的经营成本,更打破了“批文垄断”,为虚高的票价祛火降温。

  据了解,以前做一场港台艺人的演唱会,要经过好几个环节,中间会出现有人吃办手续费的情况,增加了许多不必要的开销,而这些开销只有通过抬高票价来收回。另外,一些演出主办方在宣传推广中以赠票开路,大量赠票流到“黄牛”手中,为票价的虚高推波助澜。新条例的实施对于演唱会的票价降低有很大的帮助,因为演出商可以直接和港方艺人的公司联系,避免了很多中间倒卖环节;而直接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无需履行前置审批手续,就可以避免倒卖批文;不允许赠票则可以避免“黄牛”哄抬票价。

  确保内容健康

  有些演出为了制造噱头,将含有暴力、色情的内容搬上了舞台,造成了不好的影响。新条例对这些不健康的演出内容做了更为详细的界定并明确禁止。新条例规定,营业性演出不得出现危害国家统一,煽动民族仇恨、伤害民族感情,危害社会公德或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宣扬淫秽、色情、邪教、迷信等情形。确保演出内容健康,还需加强对演出现场的监督。新条例规定,举办各类营业性演出都应当经文化主管部门审批,而且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对境外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的演出以及临时搭台演出进行实地检查;对其他演出进行实地抽样检查。

  一些港台歌手的演出尤为大胆出位,许志安在香港红磡体育馆与性感女郎的贴面热舞,莫文蔚在演唱会上搬来的浴缸,陈奕迅更是敢于在台上露臀,这些表现令人震惊不已。针对这种情况,演出商透露,明星在演唱会上的表演尺度,文化部门并没有具体的限制。因为通常演出商只是把演唱会的曲目报给文化部门审批,而艺人在演唱会上的表演则是艺人自己和经纪公司共同设定的,但会考虑表演的社会影响和观众的接受程度。

  其实虽然这些港台歌手的表现比较前卫、大胆,但还不至于“出圈”,而此次新条例的出台主要是针对一些草台班子的非法演出。此前,一些打着诸如“艺术团”此类头衔的草台班子经常会在乡村地区进行色情表演,被查禁后,稍做“休息”便重操旧业。此次新条例出台,为打击这种色情表演提供了更明确的法律依据。一位青少年的家长高兴地表示:“以前就因为有这些社会毒瘤存在,我不敢随便让孩子去看表演,即使是打着健康牌子的演出,我也怕是‘挂羊头卖狗肉’。现在新条例出台了,我才觉得心里有了底,孩子再去看演出,我也放心了。”

  打假刻不容缓

  假唱,是老生常谈的一个话题,以前由于没有明确条文限定,所以屡禁不止。这次的新条例也把假唱当成了重点打击对象。其中有一条规定明确指出,以假唱欺骗观众的,为演员假唱提供条件的,将被公之于众;演出举办单位、文艺表演团体在2年内再次被公布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个体演员在2年内再次被公布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至此,打击假唱真正成了“有法可依”。

  作为国内“打假”的发起者,崔健在得知新条例出台后,表现得非常兴奋:“我特别高兴。虽然近年来一直在声讨假唱,但还有假唱的情况发生。有的歌手说是因为现场音响等条件太差或者身体不适,不得已才假唱。对此可以理解,但歌手还是应该对艺术负责,没有太特殊的情况应该是能唱的,效果再不好也比假唱强。”

  “假”除了假唱外,还包括一些夸大其词、不负责任的宣传广告。一些演出公司为了赚钱,夸大广告宣传,误导观众进了剧场,结果观众看后大呼上当,而演出公司大赚其钱。为防止以小充大,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新条例禁止营业性演出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际”等字样,要求演出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合法、不得误导、欺骗观众。参加演出的单位、主要演员或者主要节目变更的,演出举办单位应当及时告知观众并说明理由。

  某唱片公司主管对记者说:“假唱也许是业内关注的重点,但普通老百姓并不是太在意,他们更痛恨的是一些演出前虚假的‘承诺’,因为这影响了他们的切身利益。以前一些演出公司为了赢利,为了与竞争对手抢观众,经常会夸大演出规模,虚报演员‘头衔’,以此制造轰动效果,很大程度地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新条例的出台,为国内演出市场理出一条规范之路,大家竞争要靠真本领,夸夸其谈、口若悬河就吃不开了,这是演出市场良性发展的重要保障。”

  消除安全隐患

  “安全隐患”也是此次新条例中的一个重要问题,为了消除营业性演出场所的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止悲剧的发生,新条例做了两方面规定:一是加强预防,二是完善演出过程中的安全措施。

  每次演出前,最让主办方头疼的就是安全问题,一般大型演出的观众人数都超过一万,人越多,安全隐患也越大,而安全问题往往又是普通观众最容易忽视的。在这种情况下,新条例要求演出场所的建筑、设施应当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消防安全规范;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定期检查、维护消防安全设施,配备应急广播、照明设施,并在安全出入口设置明显标志。文化主管部门审批临时搭台演出时,应当核验场所验收合格证明、安全保卫工作方案、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以及安全、消防批准文件;公安部门应当对批准的演出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实地检查。演出举办单位应当按照公安部门核准的观众数量、划定的区域印制和出售门票。演出场所应当根据公安部门的要求配备安全检查设施并对观众进行安全检查;演出举办单位应当维护现场秩序,发现秩序混乱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并向公安部门报告;公安部门可以组织警力维持演出现场秩序。

  某演出公司经理张先生表示:“每次看演出前,观众最关心的都是票价问题。但一进入场内,我们最担心的就是安全问题,可安全问题反而最容易被观众所疏忽,他们的精力都放在了表演上,所以我们的任务就更重了。在世界范围内,演出中发生坍塌、火灾、殴斗等突发事件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这些先例对我们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这次国务院出台新条例,也是基于对安全问题的重视,我们以前就非常重视对安全隐患的防范,现在我们还应该把安全问题再提高一个层次,把它放在‘赢利’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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