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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艺术家初胜青春宝肖像权之争

http://ent.sina.com.cn 2005年07月27日11:00 北京青年报

  著名表演艺术家孙道临、童自荣、曹雷、梁波罗、唐俊乔联合起诉正大青春宝药业公司、上海焦点广告公司侵犯肖像权官司前天初见分晓,上海市一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两被告行为构成侵权,应在原刊登报刊上向五位艺术家赔礼道歉,并共同赔偿孙道临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失费45万元,赔偿童自荣、曹雷、梁波罗、唐俊乔每人25万元。

  2003年11月,上海教育电视台与被告两公司共同举办的“青春宝健康三人行”观众见
面会,孙道临等著名演员应邀出席活动,分别收取了1000元左右的活动费。当月,上海某媒体第三版广告版刊登了《鼓掌,10000双手为青春鼓掌》的青春宝产品广告,文中提及艺术家们在青春宝健康三人行观众见面会上的表演,并配有照片。同年12月,浙江某媒体刊登了《不似春光,胜似春光———13位上海艺术家青春聚会》一文,对青春宝健康三人行观众见面会予以报道。去年1月,上海某媒体第13版广告版上又将该文的上半部分予以刊登,其中有孙道临等在见面会上的照片,并多次提及孙道临等人的姓名。

  事后,焦点广告公司在媒体上发表致歉声明称,因公司工作人员的疏忽,错将新闻报道刊登在广告版面上,“青春宝健康三人行观众见面会”纯属公益活动,相关艺术家未给青春宝产品做任何广告,而艺术家一方则显然不能接受这一解释。因双方协商不成,孙道临等诉至一中院,要求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失费。

  供稿/《新闻晨报》

  作者:胡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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