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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一纸合约签8年 违约赔偿500万(图)

http://ent.sina.com.cn 2005年08月06日01:15 新京报
  本报记者调查天娱公司与超级女声入围选手签约内幕

  “一签就要签8年,我当时就吓了一跳,8年最灿烂的时光就要被他们控制了!”晓晓(化名)在电话里谈起签约一事仍有些愤懑。她说直到现在,自己都没有完全理清楚签约那天的头绪。所谓签约就是,进入超级女声各赛区10强的选手被要求和主办方上海天娱公司签订一份合同。合同内容涉及上海天娱传媒公司对超女进行演艺代理、佣金及其结算、超女演艺事业发展等内容,这份看似普通的演艺经纪合同,因签约时间过长、赔偿金额过大以及关系选手会否被淘汰,变得“面目狰狞”起来。
(调查)一纸合约签8年违约赔偿500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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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级女声》总决赛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人气越来越旺的她们都与主办方上海天娱公司签订了一份经纪人代理合约,这份合约会对超女未来的人生路有什么影响,尚不得而知。

  超女事先都不知签约一事

  “拍外景时收到一条天娱的短信,说要签约,当时我们都不知道天娱的存在。”

  事实上,晓晓(化名)知道“天娱”的存在,也是在杭州赛区10强产生的当天。其母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说:“10强产生的当天在西湖边拍外景的孩子们都收到一条天娱的短信,说是要签约。当时以为是别的什么公司,就没当回事。然后就来了电话,把选手召集到某宾馆,合同一签就是8年。”每个参赛的超女事先都不知道要和天娱公司签约一事,不过湖南卫视官方网站提供的“参赛条款”中确实写着“参选者明白及同意,湖南卫视有权随时废除参选者之参选资格”,因此即使湖南卫视用废除比赛资格来要求超女签约也是符合游戏规则的,问题的关键是签约时天娱是否对超女明确说出该要求。

  经过记者调查,除了杭州赛区外,广州、成都、长沙、郑州赛区都存在10强签约的情况。只是上海天娱公司在发给本报的传真中,并没有承认同每个赛区10强签订合约的事实,只是称:“进入到全国前15名的选手,才和天娱传媒签订了经纪人代理合约,原因是为了保障比赛正常进行,防止有计划、有目的的商业炒作行为。”其他赛区的超女回忆签合同那天的状况和杭州也差不多,选手临时接到通知,参赛之前对签约一事毫不知情,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超女回忆,“他们(天娱)当时说,不签的话会有后果的。不少家长就问有什么后果,开始他们还不说,最后被逼无奈就说不能继续比赛。”既然天娱都说出了这样的话,选手和选手家长们就开始了盘算,但此时超女和家长们基本上处于骑虎难下的位置。不过愿意透露姓名的超级女声及其父母却从来不承认天娱公司有过“不签约就不能继续比赛的口头警告”。

  对于所谓“不签约就不让比赛”的话,天娱公司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给予断然否定。他们承认当时是有份“申明”要求超女签订,这份“申明”是为了保证比赛顺利进行,是在平等、公开的条件下签订的。而对十强选手签订8年合约的说法天娱公司拒不承认。

  多数超女没有合约副本

  不少接受采访的超女称:“天娱公司把一式两份合同全部拿走,并没有给选手留副本。”

  苗苗(化名)今年23岁,是广州赛区十强之一,在和记者的电话聊天中她透露,虽然天娱公司一直都没明确告知不签约的后果,“但你知道,在那种状况下每个人都想在比赛中走得更远,只要正常人都会担心如果不签约的后果。”苗苗告诉记者:“合同大概内容我都忘得差不多了,因为连复印件都没给我们。”23岁的苗苗觉得合同条件太苛刻,又不想放弃继续参加比赛的机会,于是她想办法和天娱谈判,最后在合同内加了个附加条款:假如苗苗没进入总决赛,这个合同就自动解除。“他们答应了,比赛结束了,他们就再也没找过我了。”和苗苗一样,不少接受采访的超女也称“天娱公司把一式两份合同全部拿走,并没有给选手留副本。”杭州赛区10强之一小丹(化名)的父亲就多了个心眼,既然是签正式合同就索要了合同的复印件,小丹称复印件的具体内容记不清了,但违约的赔偿数目倒是让她很难忘记。“是的,是要赔偿500万!”长沙商周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曾峰告诉记者,从这个签约事件来看,基本上可定为“签约方无法律意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而对方为组织机构严密的大公司,双方签约显失公平。”对于赔偿500万一说,天娱公司谢婷曾对媒体解释:“合同内容属于商业机密,没有义务向媒体透露。”

  有正当理由都可以解约

  “以前参加的比赛都有类似合约,那些合同也有限制和赔偿的条款,到最后多数不了了之。”

  小丹是杭州赛区人气较高的选手,在面临淘汰还是继续比赛的选择时,她的父亲还是决定签约。“这么大的赔偿额度,当时你们不怕吗?”记者问小丹,“没有啊,他们说总决赛之后,只要有正当理由都可以解约的,现在大家都在谈解约的事情。”天娱传媒给本报发来的传真中也表示,“我们可以与选手解约,我们希望优秀的‘超级女声’都有好的发展,公司不会也没有必要阻碍‘超级女声’的发展”。

  但解约真的有这么简单吗?一位签约后没留副本的超女告诉记者,没有进入总决赛后,她和天娱公司联络过很多次要求解约,但都没得到肯定的答复,“他们说总决赛后一起谈,毕竟是几百万的事情。”这位超女正在一家电视台实习,工作的事情马上就要定下来了,她希望早点和天娱解约,安心投入到这份工作中去。“我是有点后悔参加这个比赛的,不仅受到了莫名其妙的误解,而且发现自己并不太喜欢歌手的生活。”一位曾参加过多次歌手比赛的超女告诉记者,天娱在口头上告知她可以解约,但合同上并没有条款,因此她觉得这个问题不会很简单地解决。不过谈到可能的后果,这位超女倒是很放松,“其实我以前参加的比赛都有类似的合约,无非是保证比赛顺利进行,那些合同也有限制和赔偿的条款,到最后多数不了了之。”一位杭州赛区的超女也对合同的限制条款不太在意,“天娱公司肯定精力有限,签这么多人也没有用的,要是合同限制得我没有其他工作,天娱公司不可能养我吧。”

  合同不违法但是不公平

  “合同里并没有承诺给我们投资多少,也没有提到什么时候发唱片,拍多少电视剧,你很难说他们违约。”

  由于接受采访的超女及其家长多数没有合同副本,引人关注的合约内容一直是个谜。昨天下午记者终于拿到了该合同的影印件,这份名为“经纪人代理合约”的文本共6页,分11个条款。其中第一条“时限及其他”中规定:乙方(超女选手)同意委托甲方(上海天娱)为在全世界范围内的独家经理人,日期由2005年×月×日开始至2013年×月×日,共八年。

  该合约同时规定,合约生效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直接和间接方式,再授权或委托任何人士或机构进行任何演艺事业活动。

  在随后的条款中,该合约对演艺经纪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并对经纪人佣金的抽取进行了规定,前4年甲方天娱要抽取60%,后4年抽取比例下降到40%,对于佣金的比例,不少超女对此无任何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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