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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圣依发出解约律师函

http://ent.sina.com.cn 2005年08月08日10:55 重庆晚报

  本报讯在《功夫》里扮演“哑女”的黄圣依,近日控诉“东家”星辉公司雪藏她的几大罪状后,并表示要和公司解约。这一事态目前又有了最新进展。昨日,黄圣依在成都宣传新片《天堂的眼睛》时透露,就算是周星驰来向她道歉,一切都不可挽回了,她已委托律师向星辉公司发出了要求解约的律师函。

  在谈起与星辉的恩怨时,黄圣依昨日再度哽咽。她说,想到解约并非是因为炒作需要
,而是经过了深思熟虑的。“从出道到现在,我在媒体面前一直很低调,始终不想靠绯闻来上位,不想靠任何人往上爬,不希望给人留下口舌是我得了便宜。我只希望踏踏实实地拍戏,做一个好演员。”对于倘若解约、星辉要求赔偿上千万元违约金一说,黄圣依称,她的情绪让自己现在还不能去考虑更多的事,不过那个赔偿金在当初的合约里是没有规定的,只规定了在8年里,她必须配合公司拍多少部电影、多少部电视剧。目前,她已在上海聘请了律师,一切关于法律上的事,由律师来打理。

  昨天上午,星辉公司发出了一份声明,说黄圣依在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拍性感照。对此,黄圣依希望星辉拿出证明来,“拿不出来就是在诽谤我。”她还情绪激动地说:“有哪家公司会发表这样的声明来诋毁他的艺人,最多是说他们的艺人做得不对,但是没有这样的人身攻击,他们是想致我于死地吗?”

  有记者问,如果周星驰出面公开道歉,黄圣依是否有回星辉的可能。她坚决地说:“不可能了,因为我觉得我们的合作基础已经动摇,什么都不能挽回了。”她说,其实私底下她与周星驰的交流很少,毕竟周星驰也是一个艺人,他有很多事情要做,他没有时间关心这么小的事。而且就算给他说了,当天解决了,但以后还不是照样。星辉公司的问题不是一个老板说一两句话就能改变的。黄圣依最后说:“我曾试图沟通,但没用,除非公司所有的工作人员都换掉。”

  (记者 周秋含 实习生 张倩)网络编辑: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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