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买的房子出现各种质量问题而不能居住,刘孜将开发商告上法庭。前天,她准时出现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第三法庭的原告席上,旁边是她的两位代理律师。法庭上的刘孜比电视上显得更加消瘦,白色的无袖小T恤,素花裙子,到肩的长发,看起来很清爽。但刘孜的心情却并不爽。
她称没有想到,两年前,满心欢喜花200多万元买来的房子,如今房子里却是“一片狼
藉”:马桶肆意翻倒在地,卫生间漏水,泡湿了地板,泡掉了墙皮,一幢3层楼的房子只能眼睁睁看着,不能居住。为此,刘孜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向其返还共248.2万元。
整个庭审用了将近4个小时,双方拿出很多份证据,进行了详细的阐述。法庭上,刘孜进行了4次共半个多小时的陈述。她说:“作为当事人,只有我的亲身体会是最深的,所以我要勇敢地面对开发商,看看他们是如何‘冠冕堂皇’地解释。这也是为什么我要出庭的原因。”
刘孜在闭庭后,松了一口气,对记者说:“我说的时候和听开发商说的时候,我的手心、脚心一直都在冒冷汗。”但她表示,一定要把官司打到底,她相信自己会赢的。“就算是当秋菊,我也要当到底!”刘孜说,这件事让她变得更加勇敢。
作者:北娱
(来源:南京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