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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晶莹遭诬陷案胜诉

http://ent.sina.com.cn 2005年10月23日06:56 华商网-华商晨报

  陶晶莹控告《壹周刊》不实报道她参加摇头派对,与毒贩同欢,成为毒贩的活广告,索赔800万元,台北地方法院21日判决,《壹周刊》及其总编辑裴伟应连带赔偿陶子100万元的精神慰抚金,并在《联合报》等5家报纸娱乐版登报道歉1天。

  《壹周刊》在两年前出版的第113期杂志中,以“陶晶莹、蓝心湄与毒贩同欢,裸身摇头派对”为标题,报道陶子的男友Chozie到高雄圆山饭店当DJ,陶子与好友蓝心湄等人随行
捧场,在场与毒贩饮酒谈笑,沦为毒贩的活广告。

  法官指出,社会形象是演艺人员的第二生命,《壹周刊》的不实报道,已经侵害了陶子的名誉权,衡量双方的地位与经济能力等,判决《壹周刊》及其总编辑裴伟连带赔偿陶子。

  陶子得知判决结果后语带哽咽地说:“终于可以松一口气了!”对这个迟来的正义,陶子表示,她会拿出这笔钱去添购宝宝的日用品。

  另外,陶子也透露,今年11月28日,她们夫妻二人将在美国纽约请客70桌,目前伴郎暂定为庹宗康,伴娘则尚未找到适合人选。新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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