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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侵权案判入狱3个月 陈奕迅﹕判10年更好(图)

http://ent.sina.com.cn 2005年11月08日14:14 中国新闻网
BT侵权案判入狱3个月陈奕迅﹕判10年更好(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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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11月8日电据明报报道,全球第一宗“点对点上下载”侵权案(BitTorrent,简称BT),被告罪名成立,昨日被判罪3个月,对于法官判刑是否太重或是轻判,一班艺人各持己见。

  对于首宗非法BT案被告,被判入狱3个月,一向被取笑头发少的陈奕迅说﹕“简直是剥削我,就如扯我的头发,你知道我的头发多珍贵﹗BT就如被烫头发,甚至将我的毛囊扯出来,令我的头发无法再生。判3个月太轻,应该判3年,或者10年更好﹗”

  Twins﹕判得太轻

  何韵诗说﹕“3个月都够啦﹗希望可以杀一儆百,起码
会起阻吓作用,亦希望警告所有非法BT的人。”

  Twins说﹕“太少了,他是罪有应得,我们筹备唱片要3、4个月,拍戏都要半年,最好是加强惩罚,希望今次能起警告作用。”杨千嬅说﹕“判的很好,令人知道做这些事就一定会被知道,希望这案例可保障事业。”而古巨基则说﹕“3个月是少了一点,希望有警惕作用,令人知道犯法就会坐牢。希望以后能继续严厉执行,因为全球都会关注此事。”

  继续有电影BT

  虽然第一宗“点对点上下载”侵权案,被告被判收监3个月,但在网上所见,仍有电影如﹕《最好的时光》、《再说一次我爱你》、《黑社会》和《怪物》等依然被BT。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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