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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人的节日

http://ent.sina.com.cn 2005年11月08日14:52 新民晚报

  怡然

  在筹备世界中文报业协会第三十八届年会、海内外报人即将莅临上海的日子里,适逢新中国第六届记者节,使我们的这期特刊更显得“生逢其时”。

  新中国诞生之前,也曾有过“记者节”——那是进步的新闻工作者与国民党当局斗争
的成果。一九三三年。《江声日报》主笔刘煜生被以“宣传共产”的罪名杀害。新闻界提出“开放舆论,保障人权”的要求。当年九月一日,当局被迫颁布《保护新闻从业人员及保护舆论机关的通令》。一九三四年八月,杭州市记者公会率先通电全国新闻界,倡议定九月一日为中国记者节。倡议马上得到全国各主要省市新闻公会的通电赞同。国民党政府被迫承认新闻界自定的记者节。

  一九四九年以后,九月一日不再是记者节。一九九九年九月十八日,时任国务院总理朱镕基签发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中,列入了“记者节”,但未确定具体日期。中国记协在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建议以中国记协成立的日子,即十一月八日,作为“记者节”的日期,中宣部、国务院先后批复同意。二○○○年十月八日,全国新闻工作者欢度了新中国的第一个记者节。

  按照国务院的规定,记者节是一个不放假的工作节日。其实,就记者的职业和使命而言,岂止是自己的节日不放假?全天候地追踪信息、采制新闻、编辑版面、出版报纸,一代又一代的报人,一个又一个工作日,在记录历史的同时,也被历史所记录。

  今天是报人的节日,一个把新闻连同自己的青春和热血奉献给大众的节日。这个“不放假的工作节日”,既特别,又普通。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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