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秦菁)树大招风,这一点已经在《超级女声》身上应验,先是“超女”的内讧搞得乌烟瘴气,然后“超女”各自的东家又纷纷刨噱头作怪,现在好不容易消停下来,外面对“超女”也是越来越看不惯了。早在今年7月份,英国电视节目制作公司Fremantle Media就声称,“《超级女声》没有购买我们的电视节目模式的版权,必要时我们将对其提起法律诉讼。”近日,该公司的新闻发言人也对媒体公布了,他们对《超级女声》已提出法律诉讼,并且已搜集了充分的证据。但国内专家纷纷表示这场纠纷将不了了之。
据了解,Fremantle Media是世界“Idol”节目模式的原创者。2001年英国ITV购买了这一节目模式,该节目曾在英国创造了57%的收视率。原来,《超级女声》在节目设置上,与拥有版权的Idol电视节目模式非常相似。即从最初全国报名到歌手参加比赛、评委点评,再到观众投票选拔,直至最后优胜者签约唱片公司,电视制作公司联合电视台都对其全程跟踪进行直播。依靠“流行偶像”发家致富的Fremantle Media公司,仅仅《美国偶像》就从福克斯娱乐集团的口袋里掏走了超过7500万美元的授权费用。由此可见,节目创新是一种重要的盈利途径。而《超级女声》的制作方湖南卫视和上海天娱传媒公司都没有向Fremantle Media支付版权费。
但就记者了解,中国大多数电视和法律专家都表示,按照目前的法律条款,这场纠纷很可能不了了之。律师潘争铮认为:“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包括中国在内的版权法里除了专利之外,只保护作品的完整形式,不保护作品的思想内涵。”一般来说,只要没有直接引用原版节目的画面内容,启用的是本土主持人,就很难被法律认定为“盗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