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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金斗“嫖娼”激起千层浪(图)

http://ent.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15:05 扬子晚报
  被人以“我手中握有你的嫖娼录像”为由敲诈80万元,著名相声演员李金斗报警求助——因为这起案件近日在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让李金斗“嫖娼”事件曝光。昨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相关人士,李金斗所在单位的领导表示对此事毫不知情,圈中好友说:“金斗不是这样的人。”而普通老百姓则认为,作为公众人物,应该时时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这样才不负名人头衔。
李金斗“嫖娼”激起千层浪(图)
张政:单位还不知道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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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李金斗被敲诈一事,记者拨通了现任中国广播艺术团副团长、曾是央视知名主持人张政的电话。
作为李金斗的单位领导,张政对李金斗被敲诈一事毫不知情:“最起码到现在为止,我个人从未听说这件事,组织上不清楚此事,所以我不好就此事表态。”张政认为,如果李金斗被敲诈是真,警方应该会通知单位,但目前艺术团里上上下下都没人知道或议论此事。

  刘流:这事是“扯淡”

  作为相识20多年的好朋友兼同行,刘流昨天早上知道此事时第一反应是“扯淡”:“这事儿发生在李金斗身上不可能,他一向生活都特别严谨。”刘流说,正因为不相信,所以他都没和金斗联络,“要是以往老大哥出什么新闻了,我都会打去电话关心关心,但这次我觉得这事儿没谱儿,压根不相信。”在刘流看来,如果李金斗心里有鬼,就不会主动报案了,“他被敲诈后主动报警求助,应该是问心无愧。”刘流告诉记者,他所认识的李金斗是个特别仗义、人品很正的人,每次他去北京,金斗都热情招待,“他和妻子的感情也特别深,两个人年轻时就在北京曲艺团学员班一起奋斗成长,金斗对媳妇非常好。”

  读者:名人更应该自律

  李金斗事件曝光,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普通读者。一位从事教师工作的朱姓读者认为,案件当中敲诈他人的犯罪嫌疑人当然是非常可耻的,但如果李金斗不去那种“容易惹是生非”的场所,自然也就不会遇到这种事情了。尤其是作为名人,一言一行都在公众的监督之下,应该给其他人做个榜样,让艺术作品和人品统一起来,这样才不辜负老百姓对他们的喜爱。

  李金斗:不愿再提这件事

  昨日记者几次拨打李金斗的电话都转移到了来电秘书系统,至昨晚8时,记者终于等来了李金斗间接的回应——“不要再说这事了!”

  李金斗通过相声演员王平“传话”说:“我非常感谢媒体对我的关注,我只想说一句话:清者自清!现在这个时候,我不想接受任何媒体的采访,大兵是我的徒弟,现在很多湖南的记者也在找他,希望他能说一些东西。但是,我也告诉他了,不要说这个事了,至少现在不想说,过三过五再说吧!”

  法官:近几天将作出判决

  记者昨日与葫芦岛市龙岗区法院的朱法官取得了联系,朱法官说,她主审的一起被告人被指控贪污和敲诈勒索案件中,被告人确实被指控对相声演员李金斗敲诈勒索。这起案件,近几天就将作出判决。但由于这起案件涉及到相声演员李金斗的个人隐私,所以在检察院的起诉书中,都是用李××来代替。朱法官介绍说,法院并不知道李金斗遭到敲诈勒索已经登报的事。记者在电话中问朱法官,李金斗是否出证,是否证明自己被敲诈勒索80万,以及在长春一个会馆,朋友给他找一个按摩女,他因为喝多了酒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朱法官表示,她没有核对。

  律师:不属于个人隐私范围

  记者就此采访了辽宁大潮律师事务所的王玉坤律师,王律师说,嫖娼的事实不应该属于个人隐私范围。受法律保护的个人隐私,应该局限于合法的,对社会和其他人没有危害的行为。该律师介绍说,我国法律严禁卖淫和嫖娼,对于嫖娼人员,可以处15日以下拘留,5000元以下罚款,受到过治安处罚之后再次嫖娼的,可以劳动教养。嫖娼是一种违法行为,一个人进行嫖娼,就像盗窃一样,这样的隐私不应该受法律保护。这名律师同时指出,是否被定性为嫖娼应该由公安机关来认定,法院在审理敲诈勒索案件时,要审查的是是否存在敲诈,李金斗是否构成嫖娼,对于敲诈勒索案件的认定,并不重要。宗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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