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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介入拍卖市场的可能性

http://ent.sina.com.cn 2005年12月01日23:45 新京报

  最近拍卖和收藏圈盛传京城某著名艺术品拍卖公司人员因为涉嫌假拍而被调查的消息,虽然目前还无法了解此事的真相,但是从中也可见当前艺术品拍卖市场的混乱程度,诸如假拍、联合操作市场、假画假文物上拍的事情自中国艺术品拍卖业启动以来不绝于耳,拍卖场上传出的一声声“破记录”的叫卖声的真真假假,叫人难以辨别。

  比如齐白石,如果有心人统计一下,十多年来全国大大小小的拍卖行推出的署名“
齐白石”的画作,其数量之大远远超过一个画家一生可能创作的作品数量,甚至有些作品根本就是临摹博物馆或画册的齐氏作品,也公然走上拍卖场。

  而拍卖公司经营上也存在不规范的状况,如有拍卖公司和委托人签订分红性质的委托合同,当拍卖公司将拍品拍到高价后可获得超出常规佣金的高额分红,这就让部分拍卖公司人员使用各种方式抬高价格,甚至叫人虚假叫价。另外还有一些拍卖师也在工作之外,从事咨询和购藏活动,其中关涉的种种利益不清不楚。

  而在火热的艺术市场刺激下,画家也坐不住了,有人开始通过拍卖市场自己吵作自己,一方面和拍卖公司合作推出自己的作品,另一方面则通过媒体大规模宣传自己的画作如何如何,而实际拍卖的时候或者自己授意、或者代理他的画作的画廊出面进行内部交易,逐渐抬高自己作品的价格。

  以上行为并非少数,多年来一直是拍卖和收藏界私下议论的话题,但是有关部门似乎对这些行为无能为力,多年来也少见有关部门对此有治理措施,以致一些不正常现象几乎成为潜规则了。虽然艺术品拍卖是个新兴行业、鉴定和拍卖方面有许多专业知识很难明确界定,但是笔者认为这不是有关部门回避问题的理由。

  比如拍卖假画问题,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61条规定,“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但是有些假画在拍卖前就被画家本人、家属指证为假,在此情况下有关部门构是否由此展开调查委托的藏家如何得到假画以及假画来源等问题,或可找出幕后黑手。另外,比如拍卖公司和委托人签订分红性质的委托合同是否违法,有关部门也应给出明确说明,以便规范这种混乱局面。

  但有关部门进入并非全部,拍卖行业协会、拍卖行的自律也应加强,虽然目前市场大跃进,不正常行为也获利甚多,但是对那些真正有心长远发展的拍卖行来说,长期积累的信誉是一种不可替代的资本。

  □周文翰(北京记者)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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