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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枪毙24部涉案剧

http://ent.sina.com.cn 2005年12月03日09:04 大众网-生活日报

  本报讯国家广电总局日前正式公布了《广电总局关于2005年(第四批)全国电视剧题材规划申报立项剧目的批复》,多部涉案剧未能通过审批。此次共收到全国268家电视剧制作机构报送的申请立项剧目703部,其中,批准立项的剧目为493部。

  在未被批准拍摄的电视剧中,涉案剧的数量是最多的,共有24部没有通过此次批复。

  记者了解到,央视影视部的《人民法官》没有通过审批的原因是“须征求最高法院意见”;北京电视艺术中心的《劫匪的末日Ⅱ》未能通过是由于“题材待议”;北京国电影视制作公司的《3·15行动组》被“拿下”则是因为“须征求市公安局意见”。

  此次有24部之多的涉案剧“夭折”,广电总局方面表示,这是因为自去年出台相关通知后,对申报的涉案剧审查工作更加严格所致。大多数未能通过剧目还将征求公安部、安全部、最高法院、中纪委等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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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案剧并非与黄金档无缘

  自去年国家广电总局下发了《关于加强涉案剧审查和播出管理的通知》之后,很多影视制作机构都将拍摄视线转投其他题材,以至于涉案剧的数量急剧下降。当时有不少公司接受采访时均表示,如果再投拍的涉案剧无法进入黄金档,那电视台的购片价格也不高,这样有可能连拍摄成本都难以收回,因此只能选择“逃避”。

  对此,广电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因为社会上对该通知存在一些不准确的认识,理解上存在偏差。“广电总局并不是对所有的涉案剧都控制播出时段,主要还是把那些以刑事案件为主要剧情的以及剧中含有暴力、凶杀等内容的电视剧安排在23时以后,至于其他的涉案剧,只要对其中一些情节、镜头、画面、台词作适当处理后,是可以进入黄金时段的。”

  (钟华)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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