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字如晤
木木博客
晚上去VBAR,很久没来了。上一次,坐在最遥远的一个花架下。五分钟后,左腿两个包,右腿两个。要求小姐点蚊香。该位河北姐姐抱歉地表示,从来没有客人提过类似要求
。
很郁闷地问,我很无理吗?某君温和地说,where,where,你只是sometimes表现得跟国情不怎么符的样子。
吃朗姆提子的哈根达斯。发现我其实是不喜欢哈根达斯的,太腻。以前很喜欢一种叫rockway的味道,还要加棉花糖。极度不爽的时候,能一晚上吃掉半桶。很久没有从事该项残暴型自虐运动了。
曾经很喜欢去VBAR,因为能在那里见到一些官仔骨骨的帅哥。后来一次在电梯里近距离目睹两头HIP-HOP的黑人兄弟,引用著名黄色小说作家蒲松龄老师的名言:目光灼灼似贼。从此六星降作四星半。
跑出来跟人说话。某人说,平行宇宙的理论,应该可以解决那困惑我已久的3P、4P以至NP的问题。傻笑。伟大的ParallelUniverses,原来还可以拿过来指导夫妻生活。
真想说一些不负责任的话啊。几年前,我伟大首都的一个厨子老师,曾经教导我,泡妞宝典第N条,就是,在美好夜色的掩护下,慢慢地从事一些细微的从目光到身体的接触,然后,就可以说一些不负责任的话啦。令人想起前民进党主席施明德大佬泡妞的三不主义: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而第一条,能达到尽在主动之中而于事后完全呈受害者状,是三不之中对表演天赋要求最高的一招吧。
泡吧这种活动,到了某一个point,如果没有人问你place还是我place,是不是,就是对双方美貌及智慧的一种轻度侮辱了呢?
被人智力测验:假设有一个男人,面对十个美少女,他可以且仅可以向其中一个求婚,而且那个美少女肯定会答应他,请问他应该在第几个那里开口。我考虑了三秒钟,说,从第四个之后,我看到的第一个顺眼的那个。
据说,我比标准答案多看了一个。
这其实不是一个选择的问题,而是一个放弃的问题。
“我总是爱上把我搞乱的人”。一个法国的据说著名的老师写的一部简直可以当成三级小说阅读的名著。男主人公二十五六岁之前就把一切可以搞乱和乱搞的都试过了。他觉得一切都可以结束了。然而他依然得继续下去。
有时候你觉得人简直是可以什么都不为了,就活下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