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音娱乐 新浪首页 > 影音娱乐 > >正文

李文又赢了一场官司

http://ent.sina.com.cn 2005年12月10日09:23 南京晨报

  晨报讯昨天上午11点多,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维权女王”李文状告歌手张行的司机黄新源“没拴住狗”一案作出判决,法院判决黄新源需制作书面致歉信。这意味着,继状告歌手董文华的狼狗等之后,李文又赢得了第四场官司。

  今年2月12日,李文外出经过其所居住的嘉和丽园大堂时,见到大堂门一侧卧着一条京巴宠物狗,李文四处找到狗的主人(即本案被告黄新源),并要求黄新源用链子将京巴宠
物狗拴住,但黄新源拒绝拴狗并大声辱骂李文,李文即报警,民警赶到现场并作了笔录,证实黄新源拒绝拴狗并用诸如“你丫的”污秽的语言辱骂李文。

  昨天,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此案,法院支持了李文提出的“黄新源向李文制作书面致歉信向原告李文赔礼道歉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的请求,但要求赔偿1000元的要求被驳回。

  官司打赢了,李文的开心自然是有的,“这是我打得最有意义的一个官司。北京三年后就要举办奥运会了,到时候,全世界会有超过40亿的人关注北京。这样的‘北京市骂’实在不应该再存在。”但她同时又觉得很不爽,“为什么不让他赔我1000块钱?不是说我在乎,而是因为,如果不对这些人予以具体的金钱罚款,他就不会心疼,不会醒悟。”

  作者:仲敏/来源:南京晨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影音娱乐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62647003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