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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文打人事件又起波澜

http://ent.sina.com.cn 2005年12月10日10:49 沈阳今报

  

王志文打人事件又起波澜

  新闻背景

  据《新闻晚报》报道,有关电视连续剧《龙虎人生》剧组在四川阆中市拍摄时与某报记者陈勇产生纠纷一事,当地警方已经作出处理。警方调查结论表示,打人事件发生时王
志文并不在现场。

  而剧组昨天也发表了关于“王志文打记者事件”的声明,声明说:“根据当地公安机关查明认定的事实,有的媒体报道的‘打人事件’实际是在演员王志文反对记者陈勇对其拍照以后,陈勇等人到剧组所在地找王志文‘理论’,与剧组工作人员发生抓扯,相互伤害,双方发生损失。有关‘王志文打记者’是没有根据的演绎和想象。”制片人钱青青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双方根本没有握手言和,因为王志文没有打人,也就不存在道歉一说。

  “王志文打记者事件”昨天再起波澜,在剧组发表“王志文未在打人现场”的声明后,陈勇委托律师决定再次提起诉讼。

  昨天,有关电视连续剧《龙虎人生》剧组在四川阆中市拍摄时与某报记者陈勇产生纠纷一事,当地警方作出处理。警方对这一事件的治安调解书中证明了被炒得沸沸扬扬的所谓“王志文殴打记者”是一条假新闻。为此,剧组也发表了关于“王志文打记者事件”的声明,对有关这一事件的误传进行澄清,完全推翻了此前陈勇的说法。

  了解到剧组和警方的态度后,记者第一时间致电陈勇的律师王先生,他表示,陈勇已于半小时前委托他向法院再次提起诉讼,他要用法律的手段还自己一个清白,还公众一个知情权。再次寻求法律途径解决,王先生透露其中的原因很简单,他说:“因为之前我们和剧组已经达成了一个共识,可是对方并没有信守承诺。我们在调解时双方说得很明确,第一,双方统一口径对外宣布王志文打记者一事和解,其二是王志文与陈勇见面。所以,我们才同意在调解书上签字。虽然没有见到王志文,但我们率先履行承诺,对外公布了和解的消息。但此后剧组一直没有履行承诺,一再以拍摄时间紧拖延陈勇与王志文见面的时间,现在还发出声明称陈勇是与剧组人员发生的撕打,王志文根本没在打人现场。针对剧组这种背信弃义的行为,陈勇决定必须用法律还自己一个清白。”

  陈勇在再次诉讼中提出的请求是,王志文必须公开向其道歉,还公众一个知情权。至于原来要求索赔10万元的诉讼请求,王律师表示,尚未最后确定。据了解,陈勇将于下周一向法院递交诉讼材料。

  剧组发表的“王志文未在打人现场”的声明是以警方提供的案情记录为依据的,对于此事,王律师表示,“不知道警方为什么会提供这样的一份记录?”相关链接四川阆中市公安机关对这一事件的治安调解书(由剧组执行制片人钱青青和陈勇及其妻子宁凤签名)确认如下事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五条规定,经主持人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1.双方达成相互谅解。2.双方立即停止新闻媒体炒作。3.陈勇到阆中市人民法院撤诉。4.双方费用相互承担后,由“龙”剧组补偿陈勇费用800元。5.本调解为一次性调解。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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