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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峰又败诉 补给儿子抚养费4.2万

http://ent.sina.com.cn 2005年12月21日00:56 新文化报

  本报综合消息

  “王纳文诉高峰支付垫付抚养费”一案近日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落下一审帷幕。王纳文律师赵进荣昨日称,根据昨日收到的法院判决显示,高峰如不上诉,最晚需要在明年1月6日向王纳文支付4.2万元。这笔费用是王圣元三岁之前、由王纳文垫付的高峰应给付的抚养费。

  今年4月19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结“王圣元与高峰抚养费纠纷”一案,终审判决驳回王圣元的上诉,维持了一审法院作出的“高峰于2004年9月起每月给付王圣元抚养费人民币1000元,至18周岁止”的判决。时隔半年,王纳文委托律师赵进荣又向朝阳法院递交一份起诉状,向高峰索要儿子从出生到3岁半的抚养费,总计4.2万元,他们是按照生效判决每月1000元计算的。法院认为王纳文主张合理,应该支持。法院要求高峰在判决生效7日内向王纳文支付4.2万元,并交纳50元案件受理费。据高峰的代理律师赵书妍介绍,目前高峰本人还没有决定是否上诉。据《新京报》

  (新闻编辑:曲兆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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