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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伯昭:我还要继续上诉

http://ent.sina.com.cn 2005年12月23日08:25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讯21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演员王伯昭诉中国香港演员张卫健、谢霆锋及北京慈文公司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判决,驳回原告王伯昭的诉讼请求。宣判后,王伯昭显得很激动:“法院的判决明确说谢霆锋跟张卫健有重大过失,那为什么不赔偿我全部的费用呢?这样的结果我不是很满意,我还要上诉。”

  “整个事情已经过去这么久了,不过我始终认为他们是欺负弱者,他们现在是大腕
,我只不过是个过气的演员,在北京慈文公司和英皇公司面前,我永远是弱者,不过我始终相信公平的存在。”王伯昭似乎有一肚子的话要对记者说。“有人觉得我是在借机炒作自己,笑话!是他们在变相欺负人,往我身上泼脏水。他们是想捏住人的鼻子后还封嘴。”

  “法院说张、谢二人已经在媒体上公开道歉了,就不用再道歉,而且经济赔偿已经给了我。”王伯昭说,此前在他住院时,剧组给的两万多块钱是住院的医疗费,剧组给报销的9000多块钱,也都是剧组应该承担的,“后来我带伤补充拍摄的27场戏,他们给我1.2万元也是因为合同到期了,应该给我的劳动报酬。应该说没有一分钱是张卫健跟谢霆锋还有剧组方面给我的,我必须说明一下,他们真正因为不尊重演员而该付的钱,一分都没给我!”

  (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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