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韩璟 记者 姜小玲)12月22日,中国作协副主席叶辛涉嫌剽窃一案由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叶辛侵犯了中国作协会员段平的著作权,判决叶辛赔偿段平经济损失9万余元。
中国作协会员、中国书画函授大学曲靖分校校长段平于1998年出版了《急公好义》一书。2004年12月,他发现自己的著作遭到他人的抄袭和剽窃,遂向昆明市中级法院提出诉
讼称:2004年8月,被告群众出版社公开出版署名作者为叶辛的《商贾将军》一书并在全国范围内发行销售。经不完全统计,《商贾将军》共有230余处抄袭、剽窃段平所著《急公好义》一书。而昆明新知图书城有限责任公司储存并向社会公开销售《商贾将军》一书,依法也应承担侵权责任。段平请求法院判令三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各项损失80万元。
昆明中院认为,经对被告所著的《商贾将军》与原告作品进行比对,两书确有相同或者实质性相似的表达方式,已经构成对原告著作权的侵犯。由于云南高原影视文化中心并非《急公好义》的著作权人,故二者的约定不能成为被告叶辛免除其侵权责任的理由。为此,昆明中院作出判决:叶辛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对段平《急公好义》一书著作权的侵犯,并在《人民法院报》上刊登声明,对段平赔礼道歉;赔偿段平经济损失9万余元;群众出版社和昆明新知图书城有限责任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对《商贾将军》一书的出版、发行和销售;驳回段平其他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