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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辛:不是“剽窃”,最多“侵权”

http://ent.sina.com.cn 2005年12月27日12:30 新闻晚报

  著名作家叶辛被控“剽窃”,被判赔偿原告段平经济损失9万余元,消息一出,全国媒体顿起波澜。

  2004年,中国作协会员段平控告叶辛的《商贾将军》抄袭和剽窃自己的《急公好义》一书,要求赔偿各项损失80万元。日前,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叶辛侵犯了段平的著作权。

  昨天,叶辛遭到多方“围攻”,有鄙夷、有不信、也有安慰……而叶辛则坚定地对记者说:“其中有曲折,是你们看不到的,我现在正与律师商量对策,保留上诉权利。”

  唯一的疏忽是漏看了合同

  在段平的指控中,叶辛的《商贾将军》共有230余处抄袭、剽窃了《急公好义》,不但只字未动,甚至连《急公好义》中的笔误、校对错误也跟着照抄。面对这项指控,叶辛辩称:“《商贾将军》是根据我为云南高原影视公司写的剧本改编出版的,当年他们在央视和各方推荐下诚邀我帮他们写剧本,我没有与他们谈任何条件就去了,《急公好义》是高原影视公司用一万元买下段平的版权,作为提供给我参考的素材。我曾与云南高原影视公司签过合同,其中明确表示:‘乙方叶辛根据甲方云南高原影视公司的要求进行创作,对甲方提供的文字资料所可能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由甲方全权负责,乙方不承担责任。’———现在我有点后悔,我最大的错误在于忘记再要求看一下段平与高原影视公司之间的合同。”

  为啥现在才跳出来

  “我的剧本在2001年5月就已经完稿,当年剧本写完了,云南方面十分重视,还请各方专家开专题讨论会,段平也出席了,如果觉得我的剧本抄袭了他的东西,那时候他为什么不出来说话。”叶辛在电话中的声线提高,对记者解释道:“直到去年电视剧开拍,为了配合宣传,出了这本《商贾将军》,也是在云南高原影视公司的口头授权下出的,段平这才跳出来说我‘剽窃’,说真的,我出书出了80多本,我需要剽窃他的销量才1000册的书么?”

  判决书里只认定是“侵权”

  “我非常反感你们有些媒体的报道,在我没有看到判决书的情况下简单粗暴地滥用‘剽窃’二字,事实上,我昨天下午收到了从云南特快专递来的判决书,这次法院的判决书长达八九页,其中最严重的词也不过是‘侵权’,不存在‘剽窃’的说法。”

  与律师商量对策判决已成事实,在此后15天的上诉期和10天的执行期内,叶辛又将有什么动作呢?他告诉记者自己下一步的打算:“我正在和律师协商下一步的对策,上诉权我们肯定是要充分利用的。事实上,这件事情发生以后,云南方面已经向我致歉,高原影视公司还在口头上说:‘我们会承担相应责任的。’但他们不被列在被告之中,他们能承担什么责任,也只能看他们的道义了。”作者:□晚报记者 谢正宜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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