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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以煽情为己任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01月23日09:43 南方都市报

  鉴定

  评鉴:★★★☆

  评鉴人:侯虹斌(本报书评人)

  本期主题

  《丁庄梦》

  阎连科著,上海文艺出版社2006年1月版,20.00元。

  评审标准

  ★★★★★很好,令人手不释卷

  ★★★★好,但缺点明显

  ★★★一般,没有惊喜

  ★★失望

  ★很失望

  看到评论者说阎连科在《丁庄梦》里抒写“中国农民身上的愚昧、顽劣”了,我实在不能同意。“愚昧顽劣”是评论者们对于中国农民使用的十分粗暴懒惰的一种标签,在他们眼中,对中国农业社会只剩下牧歌式美化和暴露人性丑陋的二分法了。在这两个极端上,有些作家有多远便走多远,有多荒诞便演多荒诞,最后变作一种神话式的写作。阎连科享得盛誉的《受活》里,便过于执迷惨烈以及苦难,将乡村苦难神秘化、奇观化了。我认为,《丁庄梦》要更胜一筹,在于这次他没有罔顾生活。

  这本关于艾滋病的书,不是一个煽情为己任的故事。故事里的这个“我”是个十二岁的少年,一开场就被人毒死了,埋了。真正的主角是三个人:我爷、我爹、我叔。在这个艾滋病村里,“我爹”是血头,骗乡亲们去卖血,把政府配给的棺材卖到外庄,又给死人结“阴亲”,最后发展到盖陵园、卖墓地,发家致富,还被外庄迭声地称为“大好人”。“我叔”染上了艾滋病,知道自己在劫难逃,就全力追逐性与爱情,最后轰轰烈烈地死去。这两个人物都有戏剧而跌宕的一生、噱头十足。而“我爷”,则是一个复杂的人物。十年前是他敲着锣让大家去卖血的,还养出了两个被视为庄里公敌的儿子;另一方面,他又代表了民间的正义和良知,在小学里组织起一个类乌托邦的热病集中营,想让病人过好最后的日子。他本是德高望重的乡间智者,不乏常识、不乏智慧,却输在对人性本恶的估计远远不足上。这个故事在自我的体系内回圜自如,人物也丰满可人,冲突虽剧烈,然而并不喧嚣,还是乡村惯有的声音、气息、频率。阎连科在这里,讲了一个好故事。

  阎连科曾专门去河南“艾滋村”体验过生活,3年里去了五六次。这个细节他用在了文中:采血采疯了,到田头去找人,说“你家今年麦子长得好啊!”讨庄人欢喜,然后,开心了,投缘了,就把500cc、700cc给卖走了。在当地政府的宣传下,那些不愿去献血的男子,被老婆和家人戳着鼻梁骂:连血都不敢献,你,你还是个男人吗?十年前的献血让丁庄的数十位血头住上了两层小楼;十年后的热病爆发让丁庄成了一个彻底的死城。在这里,阎连科终结了一个经济城邦的幻想。

  丁庄里那些得了不治之症的人,有人偷情,有人偷棉袄,有人藏公章,有人在大发死人财,然而,在现实强大的逻辑面前,这些不仅言之成理、令人信服,而且可能是命运的必然轨迹。阎连科的叙述并不仅是“一群愚昧无知的农民当初怎样掀起卖血的热潮”,事实上,他们的献血最初是被上级强迫的;在二十年前,当没有人知道这世上有一种叫“艾滋”的不治之症的时候,这种愚昧不是中国农民的愚昧,而是全人类的系统的、制度性的愚昧;丁庄人的愚昧也不仅在于对艾滋病的无知,而是对利益和权力丧失清醒的判断导致的。这群村民的举动和这个社会的环境是契合的。他们虽然没有文化,然而,小算盘照样打得啪啪响;另一方面,他们自私无耻之余,人性偶尔也会闪一下光。

  这一个好故事,让我对他产生了期许:但是,最后觉得还差了那么一口气。这口气,我想是断送在他的语言和他所得意的结构里的。他在这里尝试了一种有节奏感的短句,往复回环,层层叠叠,一唱三叹,大概是想把形式与阴郁的内容相统一。细致处笔触满口清香,余韵袅袅,粗糙处拖泥带水,邋邋遢遢。过于文学性、过于戏剧性的语言,晃得人眼花缭乱。想要炫技?年轻作者情有可原,阎连科他老人家就不必了。其实,短句比长句更难,字字都是核心,要更警惕、更用力。同时,短句又是容易的:古龙就是手写溜了以后,光靠分行短句就跑去赚钱了。对于阎连科这种有能力的写作者而言,他为什么那么喜欢用排比、重复这种偷懒的方式?至于丁庄的“梦”,阎连科也在一个访谈中称,用梦来展开叙述和情节发展,是结构上的一种便利。

  就是因为这种取巧,出版社所宣扬的,“这是一部堪与加缪的《鼠疫》、笛福的《大疫年纪事》等名著相媲美的长篇力作”,就成了一个功亏一匮、遥不可及的梦。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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