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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几度秋凉》被判抄袭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01月26日13:06 扬子晚报

  曾一度在电视台热播的电视剧《人生几度秋凉》的剧本原来是抄袭了长篇小说《古街》的作品。昨天,海淀法院对《古街》作者刘育新告陈燕民、中国煤矿文工团、北京中视喜洋洋广告有限公司等4被告侵犯著作权案作出了一审判决。法院认定4被告侵权事实成立,判令4被告不得再使用《人生几度秋凉》剧本,在《中国电视报》上刊登向刘育新致歉及消除影响的声明,赔偿刘育新损失40万元。

  此案原告刘育新是琉璃厂聚宝斋文物鉴定中心经理。刘育新诉称:“我是长篇小说《古街》的著作权人。2004年6月,由煤矿文工团、喜洋洋公司等联合出品,陈燕民担任编剧和导演的电视剧《人生几度秋凉》,在全国各地电视台播放。我发现该剧在人物塑造、作品结构、故事情节和语言对白等多方面对《古街》进行了严重的抄袭和剽窃。4被告的行为侵犯了我的著作权。”

  海淀法院经过审理查明,陈燕民在创作《人生几度秋凉》剧本前曾受邀进行《古街》的电视剧剧本改编,尽管未达成协议,但陈燕民曾经接触并试图改编《古街》,这与陈燕民所述从未看过《古街》存在矛盾。另外,开篇的骗子以假手臂行骗的具体细节,包括故事设计和语言对白等等方面,均与《古街》存在相同之处。因此法院有理由认为,《人生几度秋凉》剧本的写作参考了小说《古街》。

  法院认为陈燕民未经许可,侵犯了刘育新的著作权,应当承担相关的侵权法律责任。李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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