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记者在一位画家的画室亲眼目睹了两幅四尺的花鸟画以6000元成交。由于是私下交易,不用开发票,也不存在报销转账问题,一手交钱一手交画,短短几分钟便做成了一桩买卖。按税法规定,个人月收入够1600元,需交个人所得税,而这笔生意已超出了起征点,买卖双方却没有一个人认识到这是逃税行为,是违法违章操作。
其实这种书画家“自产自销”的情况在全国书画界非常普遍,已经成为公开的秘密
。书画家每人都有一个不成文的书画作品买卖价格表,以一平方尺计算,精心之作与应酬之作有一定差别,当然有的时候还会即时议价。而一些买家则往往认为直接去画家家里求购,比去画廊购买选择余地大,且作品能绝对“保真”,于是千方百计托熟人“搭桥”,或与书画家身边的“经纪人”联系、议价后,到书画家家中或画室拜访,当面拿走自己所购的“商品”。
除在家卖画外,书画家“自产自销”的另一个特殊渠道是到各地举行“笔会”,即“走穴”。一位画商告诉记者,从北京来我省举行“笔会”的画家根据知名度一次性拿走几万、十几万甚至几十万块钱是很常见的。如果这些画由画廊经营,画廊会向国家交税,但“笔会”的隐秘交易方式使画家、经纪人两头都逃掉,形成税收死角,有关部门也很难查处。
上述两种方式的书画交易十分频繁,数量庞大,因此每年国家仅艺术品交易这一项就流失了巨额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