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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家京剧院团获选“国家重点”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02月14日16:10 北京晚报

  国家重点京剧院团评估结果日前出炉,11家京剧院团获选。它们是:中国京剧院、北京京剧院、天津京剧院、上海京剧院、湖北省京剧院、天津市青年京剧团、山东省京剧院、云南省京剧院、沈阳京剧院、黑龙江省京剧院、江苏省京剧院。同时选出重庆市京剧团、大连市京剧团等17家具有发展潜力的京剧院团作为建议提名,由相关省区市决定是否作为省级重点京剧院团予以扶持。

  文化部艺术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这次评估是文化部根据《国家重点京剧院团评估办法》和《全国重点京剧院团评估指标体系》,并借鉴教育部门实施“211工程”的经验,于2005年11月,组成四个专家小组,分别对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申报的37个京剧院团进行的全面评估。评估工作得到各地高度重视,特别是在硬件建设方面,许多地方积极为京剧院团解决剧场问题,或是新建,或是划拨现有剧场,如中国京剧院梅兰芳大剧院正在全力建设之中,北京市将长安大戏院划给了北京京剧院,江苏将紫金大戏院划拨给江苏省京剧院。

  据了解,为把国家重点京剧院团的保护和扶持工作落到实处,文化部将对已经列入国家和省级重点的京剧院团,实行以三年为周期的再评估再验收制度,引入竞争机制,优胜劣汰,使国家重点京剧院团走上良性发展轨道。文化部还将和

财政部沟通协商,制定并实施《国家重点京剧院团保护和扶持专项资金实施方案》。

  网络编辑:赵志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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