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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局:应标明段子出处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04:31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昨日下午,记者就小品《说事儿》是否构成侵权一事咨询了成都市新闻出版(版权)局版权处,据版权处有关工作人员介绍,作品一经完成就自动获得版权保护,即使是自己搜集的演艺作品,也一样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如果小品《说事儿》真的使用了赵豆豆以前作品中的包袱,那就有侵权嫌疑。只要使用了别人的作品内容,不管使用多少,都将构成侵权,否则必须标明使用段子的出处和作者。

  记者范东波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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