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16日讯在《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成为娱乐热门,“馒头”PK《无极》被大家津津乐道之时,胡戈不仅在网络搜索排名中超过《无极》,各方媒体也开始追逐他。针对部分媒体关于“陈凯歌没资格告我”的报道,胡戈今天下午1时49分,在自己的博客上首次发表声明,否认了这一说法。
胡戈在声明中称,“我没说过‘陈凯歌没资格告我'这句话。个别媒体这样的报道是
凭空杜撰的。我从没说过这样的话。特此声明!”
今天凌晨4时,胡戈还在博客上留言:“绝大部分新闻媒体对我都很照顾,我非常感谢。我通常也不会拒绝回答媒体的问题。但最近几天来问我问题的媒体实在太多了,而我的工作又很忙。从今天起我可能会经常拔电话线了。敬请谅解。”
此前,在北京举行的关于近期中国查处网络侵权盗版行动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版权局新闻发言人、版权司司长王自强就关于《馒头血案》是否构成侵权发表意见。王自强认为,电影和改编有界定,如果用于介绍情况或者阐明一种观点,适当地或者少量地引用他人的作品是《著作权法》所允许的,属于合理使用范畴。但是,超出了介绍情况或者阐明一种观点这个前提,大量引用他人作品,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他同时表示,就“馒头”这个个案来看,是否超出了合理使用的范畴,应该由司法机关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来解决。据《重庆商报》报道,胡戈也仔细收看了这场新闻发布会。之后他在接受该报记者电话专访时,态度已不像前几天那样低调。他透露,关于《馒头血案》一事已经全权委托律师处理,并略显强硬地回应:“陈凯歌说的话不代表法律,他只是一个导演,根本不是《无极》的合法版权拥有者,也没有资格就此起诉任何人!”但胡戈今天否定了这一说法。
另据《华西都市报》报道,15日晚9时,陈红的经纪人高先生接受采访时回应:“我们已经从网上得知胡戈正式向陈凯歌道歉的消息。陈凯歌和陈红已知道了这件事,但因陈凯歌和陈红在出国前已与中影集团商量了一个‘必须起诉胡戈’的统一意见,虽然现在胡戈正式向陈凯歌道了歉,但是否还起诉胡戈,陈凯歌和陈红还未决定。”
高先生透露:“陈凯歌对胡戈未经准许、随意通过视频将原创作品《无极》进行剪辑并恶意丑化《无极》一事感到非常气愤,这不仅仅是对《无极》著作权、作品知识产权的严重侵权,而且对陈凯歌的名誉,对《无极》的票房,造成了极大损害,在观众中影响很坏。现在胡戈仅仅就是一句简单的道歉,恐怕太轻松了!我个人认为,胡戈本人的态度就不是很深刻!陈凯歌和陈红恐怕不会就这么简单了事,不会轻易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