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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家后人责《霍元甲》侵权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02月19日08:48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认为违背史实损害霍元甲形象 已委托律师讨先人“名誉权”

  1月25日,霍元甲在电影银幕上“重现江湖”。借“霍元甲+李连杰”的号召力,在一片褒贬声中,电影《霍元甲》的票房扶摇直上。

  2月9日,天津市西青区小南河村村民霍自正通过一张DVD碟片,看到了自己的曾祖父
霍元甲的“生平故事”。

  “非常愤怒。”霍自正说,“影片损害了先人霍元甲的形象,伤害了我们的感情”。

  一个历史上的名人,一个电影中的角色———由于霍自正的“愤怒”,这段真实与虚构之间的纠缠,迅速被上升为一个“法律问题”:霍元甲的“名誉权”和后人的“人格权”。

  2月13日,霍自正与律师正式签订委托书,准备向电影《霍元甲》“发难”。

  ■霍家质问

  “灭门了,那我们又是谁”

  56岁的霍自正是天津市西青区小南河村的一名村干部。作为霍元甲的曾孙,在电影《霍元甲》公映之时,他成了探究“霍元甲真相”的媒体记者追逐的对象。

  在一遍又一遍地回答“真实的霍元甲什么样”之后,霍自正的好奇心愈发强烈———电影里的霍元甲什么样?

  2月9日,霍自正得到一张电影《霍元甲》的碟片,他终于看到了自己曾祖父霍元甲的“生平故事”。

  “胡说八道。”霍自正说。这是他看完后立即做出的评价。与他一起看电影的,还有他的家人,“他们都很愤怒”。

  在交给本报记者的一份手写声明中,霍自正解释了自己的“愤怒”:“影片背离历史事实,把他(霍元甲)写成了飞扬跋扈、狂傲骄横,为争第一乱杀无辜,因而招来了杀母灭子之祸,使霍家家败人亡,成了霍家的千古罪人。‘恨人不死’是社会上对所憎恨的人的咒骂,影片却轻而易举地把其全家置于死地。其中描写其父霍恩弟先于元甲死亡,其妻更是早亡,女儿还不到学龄就没母亲,并和霍元甲的母亲一起惨遭杀害……”

  “事实是怎样的呢?”在声明中,霍自正说:“在元甲公死后7年,即1917年,其父霍恩弟去世,82岁。其夫人王氏,我的曾祖母1960年去世,91岁,我当时已11岁了。他的长女,我的大姑奶1985年去世,89岁。”

  与家人和乡亲们交流之后,霍自正的“愤怒”逐渐升级———“告它(电影《霍元甲》)”。

  霍自正认为《霍元甲》损害了先人霍元甲的形象,因此,他希望那些“拍电影的大腕们”向人们“澄清事实”。

  谈话中,霍自正除了表达对《霍元甲》的“愤怒”之外,还不时翻看捧在手里的《精武本纪》(民国八年成书,孙中山先生作序),“引经据典”地向记者说明真实的霍元甲:“尔雅温文,无拔剑张弩态。骤观之,若无能者,鲜有知其为兼擅内外家之雄也。”

  “你看,温文尔雅,根本不是电影里演的那个狂妄之徒,霍家也没因他乱杀无辜而惨遭灭门。如果被灭门了,那我们又是谁?”霍自正说。

  ■还原历史

  侠士霍元甲留有两子三女

  “霍元甲真相”究竟如何?小南河村民间传说甚多,但大多已难以考证。

  目前记者能够找到的有关于此的官方记载,是由天津市西青区档案局提供的《西青区地方志》(天津市社会科学院出版)。

  在《西青区地方志》第二十八编“人物”中,“霍元甲”一节载于1096页-1097页。摘选如下:

  霍元甲,1869年1月19日生,12岁习武。其父霍恩弟为客商保镖,因“秘踪拳”驰名武林。霍元甲幼年体弱,但练功刻苦,其父便把“秘踪拳”之精髓传授于他。

  1894年的一天,霍元甲挑柴进城去卖,几个“混混儿”找他要地皮钱。争执之下,霍元甲忍无可忍,三招两式便把混混儿打得抱头鼠窜,此事被“脚行”的冯掌柜看见,热情款待霍元甲,并把“脚行”托付给他,借其威维护自己的生意。

  1895年,霍元甲进入“怀庆会馆”担任掌柜,并收山东好汉刘振声为弟子,破了霍家拳传内不传外的规矩。

  1897年,霍元甲结识“大刀王五”王子斌,二人相见如故。第二年,“大刀王五”为救民女,遭八国联军杀害并枭首示众。霍元甲潜入北京,深夜盗回首级,使其身首合葬。

  1900年,俄国大力士到津,登广告自称世界第一大力士,并出言侮辱中华民族。霍元甲上门斥责其无理,俄国人慑于霍元甲威力,承认错误,并甘愿登报更改。从此霍元甲声震津门。

  1908年,霍元甲应友人之邀赴上海会英国大力士奥皮音。奥皮音未敢与霍元甲交手便逃之夭夭。此事轰动上海,民气为之一振。许多人前来向霍元甲拜师求技。于是,创立“中国精武体操会”(后改名为“中国精武体育会”)。

  1910年,日本从国内选十几名高手来华与霍元甲角斗。竞技开始,刘振声首先出场,连续击败多人。日方首领见状,直扑元甲,元甲乘势一推,将其推跌于台下,折断右臂。后日本人改变态度,以酒筵相待。席间见霍元甲患有呛咳,便自荐医生,劝其留在虹口秋野医院服药治疗,不料药中有毒,使病情愈发加重。当年9月14日,霍元甲病逝。

  ……

  霍自正说,霍元甲去世后,留下两子三女,次子霍东阁又育有三子:霍雅亭、霍文亭、霍文亮。其中,霍文亭(曾任天津市西青区政协委员,去年10月去世)便是他的父亲。

  除了在村委会主管车务工作之外,霍自正还兼任着当地的霍元甲文武学校名誉校长。记者表达了对其“武功”的好奇,霍自正解释道:“小时候跟着父亲练过几年,后来忙于生计就不练了。”

  至于儿子霍乃荣,霍自正说:“我从来没有让他练过功。”目前,30岁的霍乃荣在村里以养鱼为业。

  ■律师观点

  “侵害霍元甲名誉权”

  2月13日,霍自正与律师杨仲凯正式签订委托书,准备向电影《霍元甲》“发难”。

  杨仲凯说,他的出生地便是小南河村,与霍家是邻居,“老乡霍大侠”曾是他在大学期间向同学炫耀的“资本”。1983年,香港电视连续剧《霍元甲》(徐小明导演,黄元申主演)在内地热播之时,杨仲凯刚刚9岁,他清楚地记得,当年有许多南开大学的学生们为瞻仰霍元甲故居,骑着自行车来到村里,见人就问:“霍府在哪里?”还有人问:“赵府在哪里?”

  “他们不知道电视剧里的赵倩男(米雪饰)纯属杜撰,还以为确有其人。所以,如果没有人出来澄清,这样的影视剧容易使人误以为就是史实。”杨仲凯说,“具体到电影《霍元甲》,就可能有人认为霍元甲就是电影里所描写的那样,因为好勇斗狠而误伤人命,招来母亲和女儿的杀身之祸。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这部电影涉嫌侵权。”

  杨仲凯认为,电影《霍元甲》“侵犯了霍元甲的名誉权。影片把早年的霍元甲描述成了一个可恨的角色,损害了他的形象。另外,因为影片中的‘灭门’这一段情节,也伤害了霍元甲后人的感情,侵害了他们的人格权”。

  对于影片中的“故事虚构”字样,杨仲凯的理解是:“这不能使对方免责,因为霍元甲不是虚构的,他是一个真实的历史人物,所以不存在‘雷同’和‘对号入座’之说。我相信,这部影片如果叫‘张二愣’,也许不会有这样的票房号召力。所以,影片借用了‘霍元甲’这三个字,利用了霍氏先人传下来的名誉和名声以吸引票房。尽管制作方并无主观恶意,但在他们的创作过程中,捏造事实,损害了霍元甲的形象,事实上也给霍氏后人造成了伤害,应该承担责任。”

  ■编剧回应

  《霍元甲》不是人物纪录片

  2月17日下午,记者与电影《霍元甲》编剧王斌取得了联系。

  王斌说,《霍元甲》的剧本创作并非完全根据史实,而是根据“历史线索”进行艺术加工的。他认为这样的艺术加工并无不妥。

  “历史事实很重要,但怎样表现霍元甲的精神也很重要,为了表现这个主题,我们加入了一些虚构的情节,比如他年少轻狂,误伤人命等,但这都是为了表现他从一个普通武夫走向爱国武术家这个主题所作的铺垫。”王斌说:“影片中塑造的霍元甲虽然不是历史上真实的霍元甲,但他仍是我们心目中的爱国武术家霍元甲。毕竟,这不是一部人物纪录片。”

  对“霍元甲的名誉权”问题,王斌未作回应。至于霍自正所称的“伤害”,王斌认为,这是因为对方不了解影视创作规律所导致的误解。他说:“我尊重霍元甲的后人,也尊重他们的感情,如果这真的使他们受到了伤害,我只能说抱歉。”

  京华时报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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