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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改到2月底 霍家希望和解 片方质疑炒作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02月21日05:06 时代商报

  霍元甲后人霍自正状告电影《霍元甲》剧情失实的事件,昨日又有了新的进展。霍自正代理律师杨仲凯向记者表示,除道歉和停止上映外,他们还要求《霍元甲》的海外发行和碟片发行全部停止,但不排除和解的可能。

  从扬言要打官司以来,霍自正一直都表态只希望片方公开道歉,并不要求赔偿。但杨律师昨日表示:“按法律规定,侵权的范围和造成不良影响的范围应该相当。就是说,《
霍元甲》在哪儿上映了,片方就该在当地的媒体刊登道歉文书。并且,《霍元甲》不能再在海外上映,碟片也不能继续发行。”这意味着,《霍元甲》片方将面临巨大损失。而对于编剧王斌的个人道歉,杨律师回应:“王斌只是被告之一。尽管他是怀着敬意来创作《霍元甲》剧本的,但侵权分有意和过失性两种,他属于过失性侵权。光他一人道歉是不行的。”不过,他也补充说:“我们还是希望和片方和解,我们将给片方一周时间考虑,如果没回应,我们会在2月底正式起诉。”

  与之不同的是,记者致电《霍元甲》片方律师蔡抗时,他却表示对方未发文对他们提出任何要求,“现在都说我们不回应,因为他们没有正式沟通啊,如果有,我们当然会回应。”记者问他国内对名人改编题材的影视剧是否有什么法律规定,是否要征得后人同意?他说:“除了极特殊情况,一般历史人物在改编上并没有什么法律规定。更何况这是部故事片,声明情节虚构。”所以说,他认为霍家在法理上没有过硬的依据,并且,对于对方在进入正式诉讼前如此高调面对媒体,却并没有好好来与片方交涉一点,他认为有炒作之嫌。

  至于编剧王斌,虽然只是临时救场,根据烂剧本改成现在版本,但却因此成了被告,昨日他告诉记者:“我不想推卸责任,也不想揽责任,总之一句话,是非自有公论。总之我问心无愧。”其实艺术和历史肯定是有出入,关键是个度的问题,那么作为编剧是否有这样的标准呢?王斌说:“有关改编的度,在我这里只有一个标准,那就是对你要表现的这个人是否充满了敬重和爱戴。我们的所有改编也想把霍元甲塑造成一个民族英雄,一种民族精神的象征。现在面对他们的起诉,我要为制片方鸣不平。”

  首席记者 鲁艺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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