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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磊被老东家追巨款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15:45 深圳晚报

  被称为“狗年首场娱乐官司”的《丁香花》原唱唐磊起诉老东家一案近日开庭审理。记者昨天了解到,在一中院的法庭上,本是被告的老东家“普新纪元”反诉唐磊违约私演,当庭要求返还应得收入将近百万元。

  法庭上,原告唐磊并没有出现在法庭上,仅委托代理律师出席。“普新纪元”则除代理律师出庭外,唐磊原来的经纪人普杰也出庭参加诉讼。双方在庭上主要围绕《丁香花》
专辑的版税分配,及唐磊与“普新纪元”签署的全球独家代理合约是否已解除的焦点展开辩论。

  唐磊认为,公司不应违反双方约定的利益分配原则,在《丁香花》专辑发行权售出后的收入,应该直接与其分成,普新纪元为专辑投入多少成本与他无关。为此,他以“普新纪元”拖欠其版税为由,提出终止合约。

  显然“普新纪元”并不愿意终止合约。他们认为,双方如何分配收益是合约约定的,且双方签署了三年的合约,公司为履约花费巨资,唐磊的知名度和身价才得以飙升至今天的局面。公司的投资初见成效,唐磊就要撕毁合约,此举显然有违合约的公平性。

  庭审中,“普新纪元”同时举证唐磊至今共私自参与各类演出共计38场,要求唐磊返还因私演所得约百万元。

  庭审最后,法官询问双方是否还愿意继续履行演艺合约,唐磊的代理人认为双方关系已经彻底“决裂”,合约不能继续。“普新纪元”则认为唐磊应当继续履约。此案将择日进行宣判。(郭志霞)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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