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方出版社出版了一套“新版本”的《红楼梦》,此版本系由业余红学研究者霍国玲、紫军采用戚序本为底本校勘,在书的序言等部分,两人提出了自己对红学研究的新观点,曹雪芹曾写过百一十回《红楼梦》;脂砚斋系曹雪芹和他的第二任妻子柳慧兰和第三任妻子许芳卿合用的批书笔名。
《脂砚斋全评石头记》没有收入现通行本的后四十回。说到这样做的原因时,紫军
称,“经过霍国玲和我的考证,曹雪芹曾写完过《红楼梦》,并非百二十回,而是百一十回。”
霍国玲和紫军认为曹雪芹曾写完过百一十回的《红楼梦》的理由主要有,“从成书时间上分析,作者生前有足够的时间去完成这部巨著,到乾隆十九年作者著书已经十载,并且增删过五次;其次,在畸笏叟批语中也透露出《红楼梦》的确写完过。此外,从一些史料看,历史上曾出现过百一十回的《红楼梦》。”
霍国玲、紫军均是业余红学研究者,两人认为,《红楼梦》的后三十回是作者自己砍去的,目的是为了将一段被乾隆删削的历史隐进小说中,然而完整的小说,会吸引读者只关注于故事情节,而不去思考其背后的历史,于是曹雪芹采取了删去后三十回,并在前八十回中添加批语的手段,以便使读者能够在脂砚斋批语的引导下既了解小说所隐写的历史,又能了解其后三十回的基本内容。
《脂砚斋全评石头记》带有全部脂砚斋批语,霍国玲和紫军认为,这些批语都是曹雪芹在世时添加进去的,甚至有的书名称作《脂砚斋重评石头记》,两人认为脂砚斋系曹雪芹和他的第二任妻子柳慧兰和第三任妻子许芳卿合用的批书笔名,其核心批语系曹雪芹所加。(张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