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北京晨报》供稿
本报讯 昨日,霍元甲曾孙霍自正的委托律师杨仲凯亲口向记者证实,已在早上向《霍元甲》制片和发行方发去律师函,其中提出三点声明、三点要求,开始等待对方回应。
该律师函内容大致如下:霍氏后人观看过《霍元甲》后一致认为,该片大量情节的
虚构超出了法律要求的必要限度,给霍元甲生前名誉和霍氏后人的名誉权造成了严重的侵害。首先,影片塑造了一个为争第一而好勇斗狠滥杀无辜乱收酒肉徒弟的江湖武夫,并由此导致家破人亡,极大地扭曲了他的形象;其次,影片表现霍元甲人生观的转变包括他对武学精神的彻悟竟然牵强地产生于一个陌生盲女的帮助,一代武学宗师寄人篱下;更为重要的是,影片表示霍元甲已遭灭门之灾,这不仅是对霍元甲生前名誉的侵害,也是对霍氏后人名誉权的侵害,使他们的身份遭到怀疑,精神上受到严重的伤害。
律师函最后提出三点要求:“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20条的规定,我方特提出:一、即日起停止影片《霍元甲》在全球范围内的一切发行放映行为,直至影片有关侵权情节的修改获得我方书面认可。二、在影片已经公映的区域内,就影片对霍元甲及其后人造成的名誉侵害形式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三、贵方应以书面方式向霍氏后人公开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