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音娱乐 新浪首页 > 影音娱乐 > >正文

“馒头案”引出画家版权话题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02月28日13:12 新闻晚报

  陈凯歌、胡戈的“馒头案”由争议上升到官司引起热议,焦点问题在于胡戈是否侵权,这一话题蔓延到美术界,日前,著名画家黄阿忠提及,他曾在本市某著名饭店里发现大量仿冒自己的作品,而且每个包房都有。类似侵权随处都有,但为自己作品被侵权打官司的,却少得可怜。

  现象一:装饰城里整本画册抄袭

  浙江某宾馆里,到处可见本市著名水彩画家柳毅的作品,不但画面上是柳毅最擅长的水天空朦的江南园林景象,连签名都很像。柳毅的作品数量有限,收藏界已是一画难求,怎么可能在一家宾馆里冒出这么多?

  某建材装饰城里,有家画廊按客户要求整本整本地抄袭画家名作。本市一位著名画家和夫人在某装饰城里购物,突然其夫人发现墙上挂着大量其先生的作品,该画家风格独特,画价早就在数万元以上,眼见墙上“他的作品”以数百元一幅敞开供应,画家只能暗自苦笑。

  现象二:原作20万,仿作200元

  本市画廊上千,真正坚持经营原创作品的仅有数十家,剩下的,不是印刷品、低档装饰画,就是仿作了。记者在本市一家小画廊看到,“暗绰绰”的墙上居然挂着几幅模仿名家艾轩笔下西藏小女孩的作品,每幅开价200元,而在拍卖市场,类似的艾轩原作至少20万元。

  在另一家小画廊,美术史上的名作随处可见,从陈逸飞的《周庄》到罗中立的《父亲》,价格也仅千元。当然这些作品即使是全盘抄袭,也看得出下笔的枯涩和形态的拘谨。但这些画廊对于自己的仿冒侵权都毫无认识,甚至有人认为,这些作品属于临摹名作,大多没有签名或签的是临摹者的名字,而且大家都明白是仿的,应该与侵权无关。

  疑问:为何“挺抄不动气”

  画家的原创作品属于国家著作权法的保护范围,但画家对于如何保护自己作品的版权好像还不太清楚。拍卖会上屡现名家伪作,但很少有人挺身而出要求拍卖公司撤拍或打官司

维权的。至于上述画家作品被侵权仿冒的现象,跟“馒头大战”连连升级相比,简直可以说是一团和气了。

  为何被侵权却不愿诉诸法律?业内分析原因有多种多样,有的画家不知道该依据什么样的法律,有的画家精力有限怕麻烦,甚至有个别画家觉得自己的作品反正不愁卖,侵不侵权也无所谓,凡此种种,使得侵权行为更加肆无忌惮,最后还是会大大侵害原创者的利益。

  法律界:侵权认定不麻烦

  上海天闻律师事务所庄舰兵律师认为,美术作品是否侵权,要看它是否针对原作,而对于原作,必须有个权利归属的认定,如果出版过画册,画家也健在,认定则较容易,但画家去世的话,要由其法定继承人认定,这就会复杂一些。从举证的形式来说,还需要看有没有进行过著作权登记,我国有专门的版权保护中心。

  版权界:原创作品完全可以登记

  画家作品如果在版权登记机构进行过登记的,一旦出现版权纠纷,就易于得到法律保护,但目前画家的登记、保护意识还有待于加强。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著作权登记部负责人范继红女士表示,画家的原创作品完全可以在版权登记机构进行登记,对他的作品权利保护有好处。一方面,登记证书可以作为画家拥有版权的证明,便于画家授权他人使用其画作;另一方面,在发生侵权问题时,登记证书可以作为画家主张权利的证明,在司法实践中,著作权登记证书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虽然没有进行专门的统计,但目前名家名作的登记还不多,所以希望画家关注自己的版权保护问题,建议更多的作品来进行登记。作者:□晚报记者 詹皓报道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影音娱乐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62647003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