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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建国把宋祖德告上法庭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03月04日08:47 大众网-齐鲁晚报

  记者郝东智

  本报讯宋祖德堪称娱乐圈的“大嘴”,以处处放炮而闻名,巨星公司老板邓建国堪称影视圈的“大鳄”,是名副其实的炒作大王,这两人凑在一起可够热闹的!3月3日“大鳄”告“大嘴”的侵权官司在广州开庭。

  2006年年初,邓建国一纸诉状递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状告宋祖德严重侵权,诉状上称:邓建国的广东巨星影业有限公司,早在2005年6月就已经购买了喻可欣自传小说《情海星空——我与刘德华》一书的影视剧版权,并与喻可欣本人签订了协议,而广东宋祖德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未经巨星公司许可,就把《情海星空》改编成电视剧《玻璃爱情》,其行为严重侵害了巨星公司对《情海星空》拥有的永久版权。

  3月3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参加庭审的巨星影业陈正丹介绍,庭审从上午9点开始一直持续到下午1点,宋祖德方律师坚持认为巨星影业凭借媒体报道起诉证据不足,庭审进展不大。双方只好等待第二次庭审或者法院判决。邓建国的律师林振金透露,2月28日交换证据的时候,宋祖德方建议出钱和解,并从10万元逐步增加到25万元,但被邓建国拒绝。他称,目前法院已经查封了电视剧《玻璃爱情》,如果电视台播出该剧,也将被追究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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