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长沙晚报》报道,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最近承诺,今后孤寡老人、孤儿、农村“五保户”,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特困户救济或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无其他收入的,将一律免交诉讼费用。这个承诺,在人们心中激起一股暖流。
近年来,随着国家法制建设日趋完善,广大民众的维权意识也愈来愈浓。但与此同时,法律服务的费用也愈来愈高。据悉,广东律师计时收费标准达到每小时200元至3000元。
这种高消费服务,使得不少“有理无钱”的当事人打不起官司。而对孤寡、五保、低保、特困等弱势群体而言,打官司更成为一种消受不起的“奢侈品”。
由于打不起官司,在遇到纠纷时,在个人的合法权益遭受不法侵害时,这些“有理无钱”的当事人就无力通过法律的手段来捍卫自己的权益。如果够忍耐,他们大多会选择忍气吞声、逆来顺受,实在到了忍无可忍的时候,他们或是选择铤而走险、以牙还牙,或是选择上访,找“青天大老爷”做主。这种不信“法”的现象,目前在一些地方、少数人群中尤为明显。
当没钱人用不起法律时,法律就成为有钱人用来欺负没钱人的工具了,宪法规定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也就难以成为看得见、摸得着的事实。当民众以牙还牙、信“访”不信“法”时,也就否定了司法的权威,同时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这必然影响到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
“自古衙门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这是落后社会的法律“潜规则”,是会引起民怨、激起民愤的,这已被历史所证明。而“法院大门为民开,有理无钱请进来”,这才是我们当今社会的法律“显规则”。长沙市中院承诺特困群众免交诉讼费用,让贫弱的社会群体也能打得起官司,必将撑起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正义蓝天!
(作者系解放西路居民)
王白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