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音娱乐 新浪首页 > 影音娱乐 > >正文

“立法封杀网络语言”说法不准确专家指出对《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存在误读现象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03月14日08:00 东方网-文汇报

  ■文/实习生潘嘉

  《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3月1日起正式生效。这一含有限制网络语言内容的地方性法规甫一出台,立即引起了各界关注。不仅众多媒体争先恐后地使用“封杀”、“禁用”网语等刺激字眼赚人眼球,许多教师、网友也纷纷加入讨论。然而,有关专家在接受笔者采访时指出,这其实反映出人们对该部法规存在着某种
程度的误读现象,许多人或许并未真正理解有关条文的准确内涵。

  选择使用网络语言

  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朱蕾在接受笔者采访时指出,不少人对这部新法规还存在着“断章取义”的误读。事实上,《办法》出台前已经历了几次修改,尤其是2005年11月市人大常委会的二审会议上,针对草案中“汉语文出版物”不得使用不合规范的网络词汇一条进行了较大改动。笔者就此走访了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有关人员,了解到当时会议认为“汉语文出版物”涵盖面过广,不应加有“一刀切”的限制;尤其是某些针对特定读者群的期刊和图书,适当使用一些网络语言是可以的。笔者还注意到,二审修改稿中特别增加的“新闻报道除客观需要外”不得使用不规范网络语汇这一规定,既考虑了新闻报道的影响力,也顾及了法规出台后的适用性。只有教科书因为对汉语言文字的使用有着示范和规范的重大作用,因此在《办法》中做出了禁止性的规定。

  朱蕾恳切地对笔者说:“‘立法封杀网络语言’的说法是不准确的。我们出台《办法》,初衷是为了更好地维护现代汉语的纯洁性和规范性。一些源自网络的语言符合现代汉语造词规律,还充满了时代气息,比如‘版主’、‘链接’、‘下载’,都不妨大胆使用。”

  引导学生加以辨别

  无论如何,申城这部新出台的语言文字地方法规给全市大、中、小学校的教育教学以及众多媒体的新闻报道工作都带来了新考验。在杨浦区读高三的小叶告诉记者,她和同学们私下里都喜欢用一些嘻嘻哈哈的“网语”上网聊天,觉得又轻松又亲切。不过课堂上可就不敢“放肆”了,“因为老师一再强调,这些语言太随意了,而且还不能保证让所有人都懂。”

  北京东城教研中心语文组的丁石主任在接受笔者电话采访时则坦言:“上海这部语言法规的出台无疑有着开风气之先的意义,对全国的语文教学工作都有很好的启发。语言本身有优雅、通俗之分,我们当然并不排斥新鲜事物。但是,在什么样的场合应当使用什么样的语言,这是我们有责任引导学生加以辨别的。”

  适当语境确切用词

  网络语言是网民用来表达他们网络情感和生活的语言,兼有拼音文字和象形文字的双重特点。比如用“伊妹儿”表示电子邮件(Email),就使原本毫无生气的东西顿时变得生机盎然起来。但是,当下的网络语言从造词到使用都缺乏一整套规范来加以约束,还存在着不少缺点。有些人一味追求新奇,导致一些自创的网语辞不达意、令人费解;还有一类词仅以读音缩写或同音词形似出现,比如把“尴尬”写成“监介”,这就不仅破坏了汉字所具有的独特历史内涵,还故意混淆文字书写,对现代汉语产生了较大危害。更有某些低俗、晦涩的粗口“网语”,对社会产生了消极影响。

  

复旦大学中文系副主任汪涌豪教授谈到此问题时感触颇深。他说,语言是人类情感的重要载体,它凝聚着历史,也积淀着文化。网络语言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毫无疑问给汉语言带来了新鲜的因素,但是,“如何在最适当的语境中使用最确切的语言”,去粗取精,这一点更加值得关注。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影音娱乐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62647003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