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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诉《收获》做虚假广告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03月23日10:34 天津日报

  本报讯(记者周凡恺)因为在巴金逝世后《收获》杂志仍在沿用巴金主编字样,前不久,深圳读者、杂文家朱健国将《收获》杂志社及其发行单位深圳市新华书店告上法庭。日前,该案已由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原告朱健国在起诉书中称,2005年12月20日,他在深圳市新华书店杂志销售专柜购买了一本《收获》(2005年第6期),该杂志中有一页A4灰底黑字的活页广告写着“征订20
06年《收获》,巴金主编……”但巴金已于2005年10月17日在上海去世。该期《收获》中有编辑部的长篇悼念文章《比时间更长久———读者送别巴金》,封三还有巴金追悼会上读者签名的照片。这表明,《收获》明知“一代文学巨匠巴金永远离开了我们”,但仍然要发行“巴金继续主编2006年《收获》”的虚假书刊广告欺骗读者。为此,原告朱健国请求法院判令《收获》文学杂志社及发行单位深圳市新华书店赔偿各种损失计人民币8000元,并要求两被告向原告及全体读者致歉。

  《收获》杂志社则辩称,巴金先生在2005年10月17日去世,新华社及全国各地媒体都进行了报道,举世皆知。2005年第6期《收获》杂志的封面为两幅巴金黑白遗像,其封二是巴金先生写给读者的《最后的话》,杂志内有长篇悼念文章。就内容而言,杂志连同附送的征订单不可能使正常的读者产生“巴金仍然活着”的错误认识。杂志社认为,他们之所以在当期杂志及征订单上继续将巴金先生列为主编,甚至未加黑框,是该社对巴金先生表达崇敬之意和进行追思纪念的一种特殊方式,这种做法既不违反国家法律,也不是对读者的欺骗和怠慢。由于原告朱健国不同意接受调解,法庭将择日宣判。

  责任编辑: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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