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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川 证据在手任他去告(附图)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03月25日08:46 每日新报

  去年,陆川的《可可西里》在获得金马奖后就遭遇了侵权纠纷。导演刘宇军以《可可西里》涉嫌抄袭其纪录片《我和藏羚羊———冰河在这里流过》为由,通过律师要求金马奖撤销《可可西里》的获奖资格。此后这起纠纷不了了之,但日前刘宇军再次将《可可西里》的导演陆川、影片的制作发行方北京华谊兄弟影业投资有限公司以及北京市紫光影城推上被告席,请求法院确认对方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已正式立案

  刘宇军在诉状里称,从 1991年至 2001年,他历时 10年,多次深入青藏高原跟踪拍摄世界濒危物种藏羚羊,并在 100多个小时的影像素材中经过反复取舍、加工,创作完成了纪录片《我和藏羚羊———冰河在这里流过》。该片在多家电视台播出,并入围 2002年第 9届上海国际电视节。 2004年,被告制作、发行的电影《可可西里》抄袭了《我和藏羚羊———冰河在这里流过》的情节、构思、创意、场景、现场气氛、视觉背景、镜头构图等,甚至连一些对白也完全一样。刘宇军表示:“两部作品有几十处地方都非常相似,比如‘雪地追踪盗猎者’‘从车窗发现河中有盗猎分子’‘队员脱裤子过河’等。任何一个电影人都不会做得那么像,如果不是抄袭,没法解释。根据版权法的有关规定,两部影片的雷同之处超过 10%则为涉嫌抄袭。被告的行为已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因此提出诉讼。”据悉,刘宇军在起诉中并未提出经济赔偿,只是要求对方承认抄袭事实,并赔礼道歉。

  导演陆川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自己目前还没有接到对方的起诉书,并对这起一年前的纠纷感到非常无奈。他说:“这件事情不是已经过去一年多了吗,怎么今年又拿出来炒?我不想成为对方炒作的帮手,所以也不想去回应。如果法院已经立案,那就让他去告,一切按照法律程序走就可以了。我觉得这是一件挺无聊的事,再炒也炒不出什么油水来。首先两片相似很正常,再者我自己拍《可可西里》只参考过两部纪录片,但从未看过刘宇军的《我和藏羚羊———冰河在这里流过》。一年前我曾就这件事发表过声明:《可可西里》剧组花费了两年半的时间,采访了守护可可西里牦牛队时任的所有队员及一些老队员,并有 10万多字的采访记录以及大量的采访录像素材。我曾带领剧组人员到可可西里实地巡山考察,也许和刘宇军的采访对象一样,有些地方相似是有可能的。目前,我和我的合作伙伴在讨论这件事情时一致认为,我们应该置之不理,不能给对方的炒作提供便利,一旦进入法律程序,我本人或者代理律师会去应诉,并会拿出自己的证据。”

  新报记者张钢

  <责任编辑:孙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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