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音娱乐 新浪首页 > 影音娱乐 > >正文

香港法改会拟立法“打狗仔”:偷听偷拍,处以刑事罪!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03月27日15:42 金羊网-羊城晚报

  香港狗仔队近年来越变越像“偷窥狂”。从去年的舒淇、郑伊健,到今年的黎明和吴彦祖都相继被狗仔队偷拍到在家中的私密照片。香港艺人的私生活已经被侵犯到人人自危的地步。为此香港法律改革委员会前天站了出来,有会员向立法会提出建议,希望凡是损害被监察者“合理私隐期望”的行为,应列作刑事罪行。

  该建议指出,任何进入及逗留于他人住所内,意图观察、偷听或取得个人数据的行
为,又或在住所外进行的偷听偷拍,并损害被监察者“合理私隐期望”的行为,应列作刑事罪行处理。

  针对这个建议,部分香港媒体立刻作出回应,指若其秘密采访被刑事化,担心会制造“不必要及过分严苛”的采访限制,会让媒体失去新闻采访自由和剥夺公众知情权。一家设有“狗仔队”的畅销杂志高层人士说,听了法改会建议感到十分模糊:“何谓合理期望?这是很难判别的。”不过有八卦杂志高层表示,有私隐偷拍的杂志销量好,广告客户也愿意投放广告,所以杂志为生存只好不断尝试去偷拍艺人家里的私生活。

  听闻法改委的建议,黎明的经纪人陈善之表示,它对艺人和对一般市民都是好事,而现在娱乐界的追踪采访,已令艺人感到困扰,相信立法后“娱乐圈的人都会开心”。

  最近被杂志偷拍与男友吴彦祖在家中亲热的

名模LisaS.,对于法改会建议规管偷拍行为大表赞成,她说:“政府能关注到这个问题,真是很开心。已经影响了公众人物甚至广大市民的生活,希望以后不要在家里被人偷拍,如果公众地方也可以保障到就更好了!”而男友吴彦祖则表示,自己从没有责怪“狗仔队”,因这是他们工作的一部分,他认为,如果立法订出非法侵犯私隐行为的底线及规范,会是一个好方案。(王文)

  

香港法改会拟立法“打狗仔”:偷听偷拍,处以刑事罪!

  吴彦祖与女友的亲密举动遭偷拍

  

香港法改会拟立法“打狗仔”:偷听偷拍,处以刑事罪!

  张柏芝一向被狗仔队“穷追猛打”

  (栩/编制)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影音娱乐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62647003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