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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娜拉状告《张娜拉》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07:59 大众网-生活日报

  本报讯日前,韩国影星张娜拉把出版《甜蜜公主张娜拉》一书的重庆出版社告上了法庭,称该书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权,并索赔30万元人民币。记者调查发现,这次官司其实是旧事重提。

  张娜拉诉称,2005年7月,第一被告重庆出版社出版《甜蜜公主张娜拉》一书,第二被告北京市新华书店西城分店进行经销。该书在没有经过自己许可的前提下,大量使用了她
的照片,这严重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权。张娜拉要求被告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要求对方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301116元。据悉,目前,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了这起肖像权纠纷案。

  记者联系到出版社办公室的相关人士,他们表示知道这件事情,但对具体情况还不是很清楚,“因为这本书是出版社广东公司出的。”于是记者又立即联系上了广东公司的负责人吴先生。吴先生说:“当时《甜蜜公主张娜拉》一书的资料和图片都是策划人拿来的,他和张娜拉之间是有协商的。而且这件事情在去年就闹过一次了,当时双方已经解决好了,为什么以前的老事现在又重新冒出来了呢!”吴先生称:“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收到法院的传票,所以对于一些具体的应对措施现在还不好说。”(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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