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音娱乐 新浪首页 > 影音娱乐 > >正文

不是合约,原来是吸血卖身契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09:45 南方都市报

  □我在现场●文隽专栏

  对于郑嘉颖的遭遇,圈内人都寄予无限同情和支持!

  世上哪有如此这般的一份合约?没有期限,属于一辈子的卖身契。有生之年,收入都要抽20%佣金给师父。而这个师父,既没有养育之恩,也没有把这个徒弟的前途挂在心中
。一切,只有向钱看!

  就算是自己的亲身女儿,也不一定能毫无条件地一辈子给你20%的收入,更何况只是一个随你学唱歌,行过拜师学艺仪式的外人。

  我与这位戴某人,以前也交过手,因为以前陈晓东曾经是他的徒弟,也同样签过一份严苛的合约。还好,那份合约总算有期限,也总算花钱解决了。

  合约精神是要对等的,是要同时保障双方的合理权益的。哪有一面倒,只有一方占便宜,另外一方却完全倒霉透的合约?看来真的对簿公堂,郑嘉颖也未必输!

  当然,如果那位被称为乐坛吸血鬼的戴某人说他那份根本不是合约,而是吸血卖身契的话,那大家也就无话可说了。

  某电台主持人曾这样评论过这件事:为什么本应桃李满门受人尊敬的这位老师,一直以来都鲜见他的那些徒弟们,在公开场合表示对他的尊敬,究竟是学生薄情呢?还是另有隐情?

  当师父和当经理人其实是两回事。当师父,收了学费,理所当然授以知识、学问、技能。就好像学校里的老师,教了一个出色的学生,将来这个学生就算成了企业家、大老板,或者政府首脑,难道为人师者就可以说这个学生的收入他应该占一份?原因是,没有他的教导,哪有今日?

  前两天戴某人的女儿出来向记者申辩,用的就是这个论点!

  当经理人,责任更重大。必须为签约艺人的前途盘算考量,想方设法帮忙人家在事业上做正确的判断、铺垫,以利其发展。看香港一班出色的经理人如黄柏高、陈自强、霍纹希、林珊珊等,无不时刻尽心尽力为旗下艺人设想就知道。如果签了经理人约只守株待兔,等艺人自发走红,坐享其成,那就干脆不要害人,早点回家睡觉算了。

  至于像这位戴某人那样压迫土地的,更未见过!

  本版所刊作品未经本报许可,不得转载、摘编。联系转载、摘编者请致电(或发传真):020-87366515或发电子邮件至jackymail@vip.sina.com。侵权举报电话:020-87366226,法律顾问梁香禄、肖曼丽。新浪网娱乐频道获授权独家转载本栏目文字,网络版地址:http://ent.sina.com.cn/f/yldsb/index.shtml。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影音娱乐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62647003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