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深
伍思凯掉下舞台、周迅结婚了、“与非门”要和X克打官司了……我实在不想标榜自己另类,但当看到这三个题目,我欢呼雀跃打算写的,是“与非门”这场官司。
我老早就在城中各大卡拉OK房里孜孜不倦地找寻与非门的歌曲,但遗憾的是,这里
通常都是有劣质的风景MTV,无完美翻版碟,这直接严重影响到我大力推广他们的效果———虽然我不是他们的正版歌迷,但酒香还是怕巷子深,花艳也怕墙头高,不吆喝不叫卖,哪里有人知道你的好。
尽管与非门近一两年的名声已经越来越大,但比起前两位主角,其知名度仍如萤火和明月争光———还是得强调一下,这个比喻仅从知名度而言,当然,这个知名度如果和X克比,那更像是小萤火近距离淹没在太阳光芒里。
这场官司,谁借了谁的光,第一眼望过去,简直就是与非门赚了天大的便宜。
可是慢着,不要说店大就可以欺客———想来没谁拿枪逼着X克用“与非门”的音乐吧?
国际友人们多年前就大棒加胡萝卜,教育我们要尊重知识产权———现在好了,自己行为不端正,就别怪人家要打官司。至于是否“炒作”,这样的炒作理直气壮,没有任何见不得光的地方。
当然,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与非门还是该对X克说声“谢谢”:谢谢你欣赏我们的音乐。(详细报道见B3)
(栩/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