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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定医院药品收入“红线”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04月07日09:41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据新华社南昌4月6日专电(记者 谢琳 李美娟) 为了规范用药行为,江西日前对各级医疗机构的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的比例做出了严格规定,并以缩短患者平均住院日为切入点,遏制住院患者平均医疗费用过快增长的趋势。

  江西省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合理设定临床用药“红线”。各级医院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是:三级综合医院小于45%,二级综合医院、中医院小于55%,肿瘤、传染
、肺科等专科医院小于60%。抗菌药物占药品用量比例分别是:三级综合医院小于25%,二级综合医院小于30%。同时,严格执行临床用药“四项通报制度”,即医院单品种用药总量监控季度通报制度、科室临床用药定期通报制度、医师用药情况监控季度通报制度、医师合理用药评价季度通报制度。

  此外,为了减少病人等候时间,江西省规定必须针对影响平均住院日的可控因素,要求各级

医院加强基础医疗质量管理,缩短术前占床日、提高3日确诊率,有效缩短住院患者平均住院天数。其中,三级综合医院不超过16天,二级综合医院不超过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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