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记者彭志强)日前,国家广电总局公布了《广电总局关于印发〈电视剧拍摄制作备案公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通知》中指出,广电总局从2006年5月1日起,取消原有的“电视剧题材规划立项审批”制度,实行“电视剧拍摄制作备案公示管理暂行办法”。这个新规定对电视剧制作人有什么影响?昨日,记者采访了广电总局、四川省广电局等相关
人士。
据广电总局电视剧司有关负责人称,“以前的电视剧题材规划立项审批程序多,工作量巨大,从5月份起,全国的电视剧拍摄制作备案实行属地管理,这有助于电视剧制作方方便在当地申报自己要拍摄的电视剧。”而四川省广电局总编室副主任冯梅称,广电总局实行“电视剧拍摄制作备案公示管理暂行办法”,并非所有电视剧都能顺利通过审查,而电视剧制作方也并非可以随意拍摄制作电视剧。重大题材电视剧,广电总局还是会把关。
曾制作《芙蓉花开》等电视剧的四川软银文化传媒公司老总屈刚表示,“以后的电视剧审查程序就简单了,但对于题材的把握,难度增大了,因为谁也不知道一个题材会不会有多家公司要制作成电视剧。比如金庸的《神雕侠侣》等题材,只要版权合法,任何公司也都可以和张纪中较劲。广电总局现在允许这些同题材的电视剧同时存在。这既是好事也是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