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音娱乐 新浪首页 > 影音娱乐 > >正文

给电视剧行业“松绑”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10:09 今晚报

  本报讯(记者刘杰)电视剧生产、拍摄多年来一直沿袭立项审批制度,很多制作单位因为题材原因在立项审批阶段就遭“砍伐”。为鼓励影视行业发展,国家广电总局昨天发出了《<电视剧拍摄制作备案公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行新的电视剧题材规划立项制度,这无疑是给电视剧行业“松绑”。

  《通知》中明确,电视剧拍摄制作备案实行属地管理,各省级管理部门对辖区所属
制作机构的拍摄制作剧目进行备案管理。拍摄制作备案实行月报制。每月5日前,省级管理部门统一将核准的所辖制作机构上月所有拍摄制作剧目的备案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广电总局,由广电总局统一汇总公示。广电总局按规定对拍摄制作剧目备案材料进行查验、核准,于每月5日申报截止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

  取消“电视剧题材规划立项审批”制度,改为备案公示制度,给予了制作单位很大的自由度,也是电视剧制作改革迈出的一大步。国家广电总局电视剧管理司副司长王卫平告诉记者:“实行公示制度的目的是更好地推动电视剧产业发展,加快市场培育,让制作单位有更多的选择余地,拍摄的题材也更广泛。这个政策让制作单位的自由度加大了。”王卫平同时强调,虽然制作单位选择题材的自由度加大了,但是必须要符合

政策法规、法律,对于制片人素质的提高也是一个要求,因为广电总局有权作废已经公示的剧目。同时,制作单位以后拍摄电视剧也不能随意更改,必须按照公示的内容、情节和剧名拍摄,如要改动都必须重新进行公示。

  公示制度对一些大的制作机构显然有明显的促进作用,

中央电视台影视部主任汪国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公示制度对我们没有太大的影响,我们选择的自由度大了,产量也会有相应的提高。”资深制片人王浩也对公示制度表示欢迎,他说:“以前一些制作单位报批了很多题材,也就是我们影视界的‘圈地运动’,他们把好的题材,如一些历史大戏都拿到自己名下,但是却一年两年都不拍,这样就造成了资源浪费。现在把题材选择下放给制作单位,实际上是鼓励竞争的一个手段,而且公示制度规定,你不拍公示就要作废,实际上是杜绝霸占题材,对资源进行整合。”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影音娱乐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62647003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