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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输行头,惨过败家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04月18日09:36 南方都市报

  粤讲粤俗

  □九姑娘

  广东人有很多禁忌和标准,而教子训言里总不忘一句:“执输行头,惨过败家。”小时候听父亲说时,总是不明。但听他语气凌厉,便不敢多问。总觉得语句不通顺,也不合
逻辑。“执输”,广东话的意思是“慢人一步,失去先手”;“行头”则指走在最前头。整句话说的是:“如果事事都落在别人后头,那可比做败家子还糟。”

  有趣的是,既然“执输”已经等同败家,“行头”不是刚刚好不用执输吗?走在最前头看到的风景不都是第一手的吗?为何意义相反的两词并列出现,然后却殊途同归?

  长大后的某一夜,才敢和父亲辩驳起这句困扰了我很久的话来。究竟是“执输”败了家,还是“行头”败了家?在父亲细心的开解下,我明白了,原来“执输行头”并不是两个并列的词语,而是一个词组。也就是说,并不是我所理解的“执输和行头”,而是“在执输中行头”的意思,这和别人调侃对方“傻子里面你数第一”的用法是一样的,“只要你落在别人后头,哪怕你是在落后者中排最前面的,也是慢人一步,惨过败家。”

  在这误解的二十多年间,我不断对此话应对着生活场景去自我解释。我看见有人说,“凡事莫做领头羊”、“枪打出头鸟”等,是否就是我所知道的“行头”?独善其身的心态在这个城市已经普遍被接受,所以才有报纸大喊:“保护警察。”他们真的认为行了头,就真的败了家,甚至丧了命。于是世界也许有天真的变成只有警察在孤独地追着贼,无人援助。也有粤剧里那些“二打六”(配角)调侃自己:“行就行最先,走就走最后。”都是小兵小卒不起眼,即使行在头,也没有人记得。这样的“行头”,或许真是心酸过败家。

  一句颇为励志的俗语,却被我那样消极地误读,罪过罪过。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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