鸟人公司怒斥炒作者
新快报讯(特约记者张阿牧)自从花儿乐队抄袭事件被确认后,流行歌坛可谓草木皆兵,一时间,周笔畅的《天鹅》、布仁巴雅尔的《吉祥三宝》等都被人怀疑为抄袭,但由于证据太不充分,都不了了之。
近日,海南音乐人田丰向海南媒体爆料,称庞龙《你是我的玫瑰花》中的高潮部分,抄袭他2004年12月创作并取得了版权登记的歌曲《最爱》。田丰称,2005年2月,他将这首歌放到网络上宣传,并于同年4月将录制好的CD寄给了庞龙。同年9月,庞龙推出了《你是我的玫瑰花》。因此,田丰准备将庞龙告上法庭。
《你是我的玫瑰花》版权持有方北京鸟人艺术公司,对此事迅速作出回应,发出公开声明表示愤怒。鸟人公司总裁周亚平告诉记者,此事纯属某些人在借庞龙炒作,“按照正常程序,认为这首歌抄袭了,那应该告的是这首歌的创作人,庞龙只是演唱者,这事情和他有什么关系?!”在采访时,周亚平将在网络上找到的《最爱》放给记者听,记者发现,除了节奏相似外,说《你是我的玫瑰花》抄袭实在是太牵强。周亚平表示:“如果田丰继续借此事炒作,那我们就直接向法庭递上起诉书。”
正在外地演出的《你是我的玫瑰花》创作人大鹏听到此事后,迅速回到北京。大鹏告诉记者,《你是我的玫瑰花》是他在2001年作为求婚礼物写给女朋友的,原来的歌名叫《一朵玫瑰花》。他坚定地说:“绝对是原始的东西,司法鉴定也应该不是难事,我保留向田丰起诉的权利。”
(Robby/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