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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原告 郭德纲告侵权索赔53万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04月20日09:51 新文化报

  本报综合消息 18日,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受理了原告郭德纲起诉被告北京鸿达以太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科海电子出版社侵犯其著作权一案。

  原告诉称,他发现市面上在销售由北京科海电子出版社出版、北京鸿达以太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制作发行的《郭德纲单口相声精品集2》、《郭德纲单口相声精品集3》。原告从未在任何场合、以任何方式授权两被告出版和发行上述作品。原告还发现被侵权作品在全国
很多大、中、小城市都有销售。原告认为,两被告在未经原告授权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发行原告的作品,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给原告造成了巨大损失。据此原告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人民币53万元。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新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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