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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露状告张继钢被驳回 《千手观音》著作权仍属张导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04月21日19:03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记者郭志霞)曾在去年春晚上演的《千手观音》在赢得赞誉之后却引来署名权纠纷。因认为自己是该节目编导的刘露一纸诉状将中国残疾人艺术团和张继钢告上法庭,索赔5万元。昨天,海淀法院一审以证据不足驳回了她的诉讼请求。

  刘露说,2000年6月底,她应中国残疾人艺术团《我的梦》歌舞晚会的邀请,为这台晚会创作一个女子集体舞。她接受邀请后,受中国佛教造型“千手观音”的启发,为
12名聋哑姑娘创作了由“千臂观音”、“莲花造型”等具有独创性的舞蹈动作所组成的舞蹈作品。刘露认为,自己才是12人版《千手观音》舞蹈作品的作者,21人版的《千手观音》是在未经原作者同意的情况下进行的稍加改动,这些改动并无多少新的创作成分,只是换了音乐增加了演员人数而已,不足以构成一个新作品。因此她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确认自己为舞蹈作品《千手观音》的作者,判令两被告支付精神损害赔偿费5万元;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并在指定媒体上发表致歉声明。

  此案曾在去年11月开庭审理。对于刘露的所述,张继钢表示不同意,他说当初编这套舞蹈时他任艺术指导,刘露只是具体的排练老师,没有具体的创作,而他则进行了画图、找相关音乐、找场景等一系列工作,所以他才是真正的创作者。

  海淀法院判决认为,张继钢已登记为《千手观音》的著作权人,而刘露也没有更充分的证据能证明其才是著作权人,因此法院不能认定。对于这个结果,刘露的律师告诉记者,他们将会考虑后再决定是否上诉。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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