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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冰冰事件会成为“里程碑”吗?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04月30日13:55 金羊网-羊城晚报

  ■林如敏

  范冰冰“包养事件”昨日有戏剧性进展。一个自称西安某中学初二学生者发道歉信,承认“范冰冰涉黄成名的事实”一帖是他所为,并称是受一“演员姐姐”的唆使,其动机是“我们以为在天涯发帖砸人,会让对方越砸越红”。据这位“扬扬”小朋友称,“越砸越红”的理论也是那位“演员姐姐”告诉他的。他在道歉信中请求“冰冰姐姐”不要追究他。

  这让笔者想起了去年底的“章子怡告宋祖德”事件。去年底,全国许多媒体报道了“章子怡要告宋祖德”的消息。消息来源于一份发自香港的传真,发传真者自称是章子怡的经纪人。本报当时在分别致电宋祖德和这位“经纪人”之后,最早对事件表示质疑。果不其然,两个星期之后,这位“经纪人”又给各大媒体发了传真,称自己是香港某校的学生,是章子怡的粉丝,只因宋祖德经常攻击章子怡,就想替偶像出口气,没想到给“子怡姐姐”带来了麻烦,同样对“子怡姐姐”说对不起,希望“子怡姐姐”原谅她。

  之所以重提此事,是因为两者之间具有很高的相似度,都是先有一个事由,经过几个回合的渲染,过段时日就有人现身“认领”,而且认领者身份都是学生。为什么都是学生?因为学生的身份容易得到最大的宽容,别人一般不会和一个学生娃较真———这当然只是笔者的一己之思。

  当然,相似并不意味着相同。我们不能据此认定范冰冰事件纯属炒作。况且,范冰冰事件还留了一个尾巴———神秘的“演员姐姐”。也许真有这样一个“忽悠”范冰冰的“演员姐姐”,但至少到目前为此,围绕“包养事件”的各方都难逃炒作的嫌疑,媒体、明星、影视公司老板、网上人士,等等,也许是某一方的炒作,也许是某几方的共谋,也许是所有方面的通力合作。娱乐圈的事,雾里看花,假如你没有一双火眼金睛,看看热闹就算了,千万别去较真,否则很容易得神经病。

  据说,范冰冰已经报警,警方也已经开始立案侦查。如果真的存在着这样一个“扬扬”,存在一个躲在幕后的“演员姐姐”,在现代科技条件下,不难令其浮出水面。但这就意味着可以真相大白吗?宋祖德在

北京大学生电影节上“被打”,媒体质疑是“真打”还是“假打”,宋当时也报了警,但最后,媒体彻底搞清了“真打”“假打”吗?

  娱乐圈大量的信息垃圾令这个本已信息过剩的年代更加不堪重负。所以,人们期待着范冰冰“包养事件”成为某种意义上的“里程碑”———自从该事件后,没有人敢随便恶意炒作了;或者,自从该事件后,没有人敢随意诽谤他人名誉了。如果“包养事件”居然为娱乐圈起到成教化、美人伦的作用,那“冰冰姐姐”真堪称“牺牲我一个,幸福千万人”的楷模。

  当然,基本上这是一种奢望———“包养事件”最具可能性的结局是落入娱乐圈的俗套———不了了之。

  (Robby/编制)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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